消费者维修投诉遭苹果百般刁难

flower| 2012-07-10 10: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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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苹果手机维修问题一直不断升级化。消费者维修投诉苹果手机时竟遭到百般刁难,消费者在购买苹果手机后,15日内发现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找到苹果售后服务中心,对方检测后认为确有故障,但不予出具检测报告,亦不能行使换新的权力。
 

  日前,中消协联合六省市消协对苹果公司《Apple维修条款》及《iPhone维修报告》中存在的五项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点评,指其未遵守国家强制性规定。尽管目前苹果方面仍未公开回应,但有消息称,《iPhone维修报告》已经被换成《iPhone维修报告书》,被点评“霸王条款”也已经发生更改。
 

  据了解,《iPhone维修报告书》增加了“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的表述。然而,记者在天津采访消协时发现,近期遭抨击的苹果维修五条“霸王条款”,相对于近年投诉量迅猛增长所反映的手机维修全局乱象,仅是冰山一角。
 

  消费者维修投诉遭“百般刁难”
 

  天津消协提供的典型申诉案例显示,近几年手机售后服务的消费者投诉维修方对消费者“百般刁难”。比如,天津某消费者在购买苹果手机后,15日内发现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找到苹果售后服务中心,对方检测后认为确有故障,但不予出具检测报告,妨碍了消费者行使换新的权力。另一名消费者因手机听筒故障在苹果售后换新,但更换后对方不予出具更换凭证,按照我国“三包”规定,换货后,应由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再有,某消费者因手机无法开机的故障送修,取机时发现手机的摄像头变模糊了,要求对方负责维修,而对方却要求收取费用。另一消费者反映,每次送修手机时,售后服务总是将贴膜撕下,但消费者认为贴膜实际上并不影响维修,而每次因此带来的损失都要由自己承担。
 

  不单单是苹果手机,在消协接到的电子通讯设备投诉案件中,其他手机品牌的售后维修也屡屡“中枪”。
 

  天津消费者贾某购买一部三星手机,使用了几个月后该机自动重启,关机时需要把电池拿出来,之后更换主板一块。没过多久手机发生同样的性能故障,找到三星售后,售后人员说已经超过“三包”期,需要有偿维修,但消协认为手机已换主板,应该从更换之日重新计算“三包”期限。最后经消协调解,经销商同意免费维修。
 

  天津市宝坻区消费者张先生于2012年6月17日购买诺基亚手机一部,使用过程中发现手机出现白屏现象,要求商家退货,遭到拒绝,只同意维修。6月21日投诉到消协,消协认为,依照《消法》第23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保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另外,按照我国手机“三包”的相关规定,自手机售出之日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相关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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