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产地药残合格率达98.3%
焦点三:如何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
【回应】 加强监管,建立水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谈到水产品安全管理的困难,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沈毅说,一是面广量大。生产者经营者无法全部纳入。二是监管力量不足。目前江苏省的检测机构共有12家,常规检测一般在本地解决,但感觉人手不够。一般乡镇从事检测的只有一人,要负责所有农产品的检测。三是相关法律规定了对企业和合作社进行监测,但对于大量的个体农户养殖,目前监管难度仍比较大。
江苏目前正在建立水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从太湖蟹苗种培育到成蟹养殖进行全程电子系统监控,采用条形码追溯系统,出口产品采取二维码追溯系统,市场运销和出口的全过程实现网络、短信或语音查询。示范产品依法实施生产档案记录、用药休药期、包装标识、质量安全追溯和产地准出制度。
在广东台山,广东鳗鱼协会会长徐利明用来饲养出口鳗鱼的养殖基地建立了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每一次用药、投食都有完整记录,记录保存两年,以便检验检疫部门随时详查。基地购置了全套监测检验设备,按照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检测残留情况并报检验检疫部门。从养殖基地到出口口岸,运输车辆使用密闭式运输车加装GPS系统,由检验检疫部门加上封条,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异常现象,检验检疫部门都会第一时间得知。
记者在主要面对内销市场的广州番禺五湖四海水产市场了解到,水产市场也备有检验检疫设备,每天在市场内例行巡检,但规模、手段、技术条件和能力、抽检力度,都无法与出口检验检疫相比。
出口水产品的严格监管,与内销水产品的监管力度形成了鲜明对照。可否借鉴出口检验检疫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销市场监管体系呢?对此,广东检验检疫局番禺分局工作人员张淑娟介绍,出口检验检疫的严格监管建立在生产基地化的基础上,养殖大户的生产基地规模大,生产流程规范,容易监管;但内销市场绝大多数依托一家一户的生产模式,生产主体过于庞杂,如果要移植出口农产品监管方式到内销农产品,监管部门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如何监管分散经营农户的难题。
在现有条件下如何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据有关部门介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的是分段管理的体制,2010年国务院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大了综合协调力度,在一些重大活动安排、重大案件查处上,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衔接更加紧密。对于存在的一些监管空白问题,各地各部门正积极探索,强化部门、区域、上下之间的联动机制,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一些地方政府还结合当地实际,对一些边界不清的问题进行细化规定,明确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