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频遭受性侵害 嫖宿幼女罪引起争议

phoebe| 2012-06-07 09: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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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标题 
  张泉灵:
  
  的确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碰到亲生父母来侵害孩子的权利,甚至虐待他的话,那么按照目前法律的规定只有两条出路,第一个就是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当然它引发的问题就是谁来养活他?另外还可以以《刑法》来判侵犯孩子的父母以虐待罪,但问题这是个自诉的案件,也就是说,需要孩子的监护人代为诉讼,所以它就变成了一个怪圈,难道让犯罪嫌疑人自己去诉讼自己,自己去告自己吗?所以在现实的实践里,这个事情究竟该怎么办?我们继续连线佟丽华先生,佟先生怎么办?
  
  佟丽华:
  
  实际上我们法律上有两个严厉的处罚措施,一个是撤销监护人资格,一个是追究虐待罪的刑事责任,但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当中,这样的法律的刚性的有震慑性的强制措施,这样一个法律责任几乎没有被追究。一般会怎么办?一般情况下告诉孩子应该报警,那么警察去了以后怎么办,我经常说用八个字概括“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情况。
  
  张泉灵:
  
  有更好的办法吗?
  
  佟丽华:
  
  坦率说我们缺乏有效地法律措施,就是当批评教育、责令改正他不怎么办?我们司法机关实际上也想追究他,撤销监护人资格,或者按虐待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我们也想对这样的严重不负责任的父母追究法律责任,但是面临的问题是,如果追究了父母的法律责任,孩子谁来养?
  
  张泉灵:
  
  不能送福利机构吗?
  
  佟丽华:
  
  我们现在的儿童福利机构只是养弃婴或者父母双亡的儿童,这个是有严格的标准,从这个角度说这些孩子很难进入到儿童福利机构,对于司法机关来说,如果想处罚父母,就得考虑给孩子找一个去处,司法机关又无法给孩子找到一个去处,所以导致在司法事件中由于考虑到孩子没有去处,所以说只能批评教育。
  
  张泉灵:
  
  能不能把我们的福利系统再改的完善一点?
  
  佟丽华:
  
  这两年来应该说从民政部门来说,尤其从民政部来说一直是在大力推动这种儿童福利制度的完善,从未来福利制度的设计的角度来说,我们说应该为这些困境儿童搭建一个有效的国家监护的体系,这就是我们中国的儿童福利制度的立法。
  
  张泉灵:
  
  据您所知,像这部分的立法现在是否已经启动?
  
  佟丽华:
  
  我们在2010年的时候,我们对传统除了福利院的儿童以外,我们也加入另外一部分孤儿,就是散居的,比如说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的孤儿,这个政府现在已经开始给钱给救助了。另外实际上从去年的角度说,国务院已经在全国推动对流浪儿童救助,当然民政部现在也委托我们在做儿童福利的立法问题,在进行研究了。
  
  张泉灵:
  
  好,佟先生今天接受我们的采访。
  
  最后想告诉大家这样一组数字,现在全国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3.67亿,占到总人口的28%,听到这样的数字再想到他们渴望的眼神,我们永远要记住一句话“他们的希望,就是国家的希望,人类的希望”再见。
  
  相关信息:嫖宿幼女罪存废的争议
  
  争议1:性侵者也是“受害人”?
  
  “性侵者也有他的权益,也是一个生命,不能滥用法律。”白云心理医院首席心理专家沈家宏对有专家提出“所有强奸女童罪犯都应该判死刑”的说法表示异议。
  
  但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认为,性犯罪、赌博、诈骗等都属于成瘾犯罪,在现有的案例上看,再犯的比例很高。据介绍,按照美国相关法律规定,有性犯罪记录的人刑满后入住社区,社区警察有义务通知周边居民对其进行防范。徐松林建议在我国也应当建立公告制,将再犯风险降到最低,同时尽力解决可能带来的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
  
  争议2:性安全教育严重缺位?
  
  “就是每个学期一小时,我不明白怎么就那么难!”广东省妇联权益部部长杨世强在昨日研讨会上,对学校普遍缺少性安全教育感到非常痛心。广东省妇联与广东省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女童遭受性侵害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茂名、深圳两地的学校大都缺乏对女学生的性知识和性安全专门教育,“法制进校园”、“法制副校长”等形式对学生所开展的法制教育,只是片面要求学生遵纪守法,没有防范性侵犯、性安全警示等加强学生自我保护的相关内容。
  
  对此,广东省教育厅思政处主任科员陈琦认为,目前已设有“公共安全教育”“中小学健康教育”两个专题,当中也有涉及性安全教育。但尽管文件齐全,但学校存在认识上的问题,同时还缺乏相应的师资与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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