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的调解之路
微微健康网获悉,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三年来,依法调解打破多闹多赔怪圈。专家指出,天津市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开创了一条采取非行政、非诉讼方式解决医患矛盾更加便捷的渠道,同时也打通了医患沟通互信之门。
从40多名医生在患者追悼会上集体下跪,到全国多地发生的恶性伤医事件,再到因不堪医疗纠纷压力医生自杀——医患矛盾已成为当前最为敏感的问题之一。2009年1月1日,《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正式实施。一个月后,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亮相。三年多来,这一被誉为“天津模式”的专业调解组织,坚持独立第三方调解地位,引入医疗责任保险理赔机制,为医方分散职业风险,让患方及时获得补偿,探索出一条具有天津地方特色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之路。
浑身上下,白衣罩身臂缠黑纱,医调委前,患者妻女鞠躬致谢。
去年6月,49岁农村患者张某因手术意外死亡,引发医疗纠纷。其妻初到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心理索赔价位20万元,但担心医方不认可,便提出30万元要求。
医调委受理后,经调查,确认医方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测算各项法定赔偿36.6万元,高出索赔额6.6万元,最终也获得医院认可。拿到钱的张某妻女在医调委门前鞠躬致谢。
“解决医疗纠纷,医患双方私了,易掉进‘多闹多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怪圈。”近日,天津市司法局局长祖文光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天津市医调委,确定了“分清事实,认定责任,依法赔偿”调解程序,避免少数患方、医闹方“狮子大开口”,也使老实、不闹的患者获得公平的赔偿。
据统计数据显示:天津医调委自2009年2月成立后至今年4月,共接待咨询医疗纠纷3623件,咨询中化解矛盾1148件,受理调解1133件,调解完结1024件,调解成功899件,调解成功率达87.8%,全市医疗纠纷发生数量连续三年下降50%以上。
中立权威打造医患对话平台
2009年1月1日,《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实施,要求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院投保医疗责任保险。患者索赔额1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案件须转至医调委进行调解。医患双方达成理赔协议后,由保险公司向患方支付赔款。
尽管有政府令“撑腰”,但在医调委成立初期,社会各方仍存疑虑:患方担心医调委偏袒医院,医院担忧患方索赔过高,保险公司考虑自身利益。
“医调委必须是一个中立、权威的医患对话平台,赢得双方的信任,才能有效开展工作。否则,通过行政手段要求医疗纠纷必须由医调委参与,可能适得其反。”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欧阳澍说。
医调委曾先后调结两起纠纷,事由相同,调解结果却截然相反:林某因患结核性骨髓炎,在某医院治疗,住院期间难忍病痛折磨,留下遗书跳楼自杀身亡,患方家属向医院索赔60万元。调解员经调查核实,确认医方并无过错,不予赔偿。最终患方家属表示理解;
李某因患脑梗塞入住某医院,治疗期间走失,在医院对面坠楼身亡,经公安机关勘验证明为自杀。医调委确认,患方应对自杀行为承担主要责任,但医方管理不严,对患者未尽到一级护理责任,存在过失,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最终患方获赔20万元。
医调委坚持认为,解疑释惑的最有力办法,就是严格恪守医调委的第三方独立地位。他们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全部费用由政府划拨。2009年至2011年,市财政已累计拨款651.8万元。
天津医调委是在天津市司法局指导下,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下属的专业调解委员会,不仅和卫生局没有隶属关系,由于经费由市政府投入,所以与保险公司也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其地位完全中立。目前,医调委共有专职人员22名,从事调解工作19人,其中11人是从事卫生、政法系统近年退休的同志,具有丰富的临床医学、法学知识和处置医疗纠纷的工作经验;另有8名医事法学专业、法律专业大学毕业生,经培训考核后上岗。医调委还设医疗纠纷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重大、复杂、疑难纠纷“把脉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