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执法人员受贿成私宰点保护伞致病死猪肉不绝

phoebe| 2012-05-10 14: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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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标题  
  接受小恩小惠,执法人员变身保护伞
  

  据悉,钟某的私宰点多次被人举报,执法人员也先后来检查了11次之多,但其反而越做越大。这其中,潘某、张某、卜某等人“功不可没”。
  
  光明执法队分南片队、北片队两队,潘某作为南片队的队长,统辖南片的五个社区,包括钟某私宰点藏身的东周社区。2011年11月之前,张某为东周社区的执法班长,2011年11月之后卜某轮岗为班长。
  
  钟某说,自2010年私宰点被光明执法队查处后,其开始寻求执法人员的“庇护”,经常请潘某、张某吃个饭或送点礼,过年过节还经常要递个“红包”意思一下,其中仅南片队队长潘某,一年多来便先后收受了钟某9000元。2011年11月,社区的执法班长由张某变为卜某,张某特地向卜某作了交代。之后,卜某每月都会找钟某索取2000元“保护费”。
  
  收了小恩小惠,这些执法人员也很为钟某“卖力”。每次钟某的私宰点被人举报或遇到什么执法检查,他们都会提前“通告”。因此,每次钟某都能将病、死猪肉等及时转移。就这样,钟某的私宰点躲过了一次又一次的“检查”,“生意”越做越大。
  
  最离谱的是,今年4月10日,钟某的私宰点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查获,现场查扣24片猪肉(12头猪),并移交给光明执法队人员。按流程,查扣的病、死猪肉等应作无害化处理,但钟某打电话“咨询”潘某,潘某竟然回答:丢进鱼塘喂鱼。于是,钟某提供了自家鱼塘的地址,让执法队将查扣的猪肉丢进去。等执法人员一走,钟某又将这些猪肉捞起来销售。
  
  一念之差,一墙之隔
  
  据了解,张某、卜某都是临时聘用人员,而队长潘某是正式在编的公务员。“潘某涉嫌犯罪让人尤为痛心。80后的他出身于干部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大学毕业后顺利地考进深圳的公务员队伍,又很快提了队长(副科级)。在审讯中,我们发现他能言善辩、思维清晰,应该说,其个人能力和素质都是不错的。”办案检察官感慨不已。
  
  潘某供述称,在一次提拔正科的竞争上岗中,他笔试排第一,最后却落选,这使他的人生观发生了扭曲。办案检察官说:“一念之差,就是一墙之隔。潘某现在非常悔恨,特别是谈到他一岁多的小孩时,每次都泣不成声。”
  
  在办案检察官的办公室,记者看到了潘某写的悔过书中的一段:“(我)主观上对查处取缔私宰点重视不足,敏感性不够,特别是收受了钟某的小恩小惠后,导致本应该彻底取缔的私宰点,一直没有彻底取缔。这不仅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而且也让部分群众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我对此深感内疚和后悔。但是既然事情已经发生,我也应该为之承担责任,同时,也对其他的基层执法人员作出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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