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追问雅培奶粉“质量门”

cuteyy| 2012-03-28 09: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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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问三:CER是谁?

 

  就在CER与雅培奶粉口水仗激战正酣时,一系列新情况的出现让争议开始转换方向。

 

  先是CER在调查报告中援引的5位国内外专家先后声明,表示报告未经同意引用观点;随后,媒体更爆出CER与上海某广告公司共用座机,实为一家的消息,CER报告的公正性旋即遭到质疑。

 

  CER究竟是家什么公司?昨日,记者亲身探访CER位于淮海中路的办公地点,在公司前台后的广告板上,最上方确为上海某广告公司与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铭牌,其下挂着多幅其它铭牌,其中之一正是CER。

 

  据记者所见,整个公司的办公场地约有数百平方米,工作人员数十,规模不小。一位员工告诉记者,公司共有9个部门,这两天负责CER相关事务的同事没来上班。

 

  接待记者的一位张先生表示,公司CEO晏格文目前已不再接受采访,但他也认为“现今大家的关注点有些错位,事件核心仍是雅培奶粉的确检测不合格,雅培公司事后再送检的行为,也未说明送检具体产品,难令人信服。”

 

  CER公司在3月25日发表的声明中,除了坚持报告内容的正确性,坚称公司未受任何其他公司委托,立场是为了中国消费者。

 

  但比对CER网站内容与声明,这样的表述说服力并不强。

 

  在该公司的官方网站中,除了此次的报告,最显著的是该公司之前的业绩报表,清晰记录曾对3家中国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发布过报告,及报告后公司股价大跌的情况。

 

  公司在声明中也确认:CER是一家主要从事针对中国各行业及相关公司进行调查研究的专业研究公司,客户群体中大部分都是对冲基金和投行。公司的研究方向覆盖多个行业和公司。这次调查奶粉是在去年12月开始,也是其第一次接触这个领域。

 

  CER表示,鉴于第一份报告中专家反应如此强烈,决定暂时延迟后续奶粉研究。但究竟是暂缓,还是只有雅培一家?诸多线索让众媒体已开始猜测,CER可能为类似“浑水机构”一般的做空机构,通过发布报告引发对象股价下跌而盈利,此次发布报告有商业攻击之嫌。

 

  追问四:报告中的问题有多严重?

 

  乳清蛋白与酪蛋白比例不达标后果如何?β-乳球蛋白出现变性,是否意味着营养破坏,产品质量不佳?

 

  为尽可能保证公正,记者未采访当事双方提供的专家,而是联系到一位法国留学生网友“少个螺丝”。作为著名民间非营利组织科学松鼠会的一员,小诸(化名)日前发表的一篇题为《雅培婴儿奶粉不合格?》的文章,在网上引起了许多赞同。

 

  小诸告诉记者,他硕士期间学习的是乳制品工业生产管理等相关内容,博士期间的课题主要涉及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生产工艺控制等。

 

  在他看来,第一眼看到这份CER报告的摘要“感觉是非常诧异,觉得报告中有很多不太妥当内容”。

 

  对于乳清蛋白与酪蛋白比例,小诸告诉记者,国际上并未有对婴儿配方奶粉中乳清蛋白和酪蛋白的比例进行规定。简单来说,不管是牛奶还是母乳中,蛋白质可以人为地分为两类,一类是在pH4.6的酸性环境下从牛奶中沉淀出来的酪蛋白,剩下的就是乳清蛋白。酪蛋白在胃酸作用下会互相交联形成凝乳块,减缓消化吸收速度。但只有当婴儿因对牛奶中的酪蛋白过敏引发结肠炎时,酪蛋白才会导致肠道出血。但这只是一种特殊情况,好比对花生过敏的人甚至会因吃花生过敏而窒息死亡,但不能说吃花生会让人窒息,这就属以偏概全了。

 

  此外,β-乳球蛋白的确可作为判定牛奶热处理强度的指示物。但配方奶粉与普通牛奶的判断标准不同。通常配方奶粉都需额外添加乳清粉,乳清粉则主要来自于奶酪工业的副产物,在从牛奶到乳清粉的生产过程中,必然经历多次热处理,该变性也早就都变性了,所以以检测婴儿配方奶粉中的β-乳球蛋白的变性程度,来衡量奶粉质量,并无意义。“实际上,只要其中蛋白质的氨基酸组成能满足婴儿对必需氨基酸的需求,在蛋白质这方面就没问题。”

 

  在小诸看来,这件事只是国内外标准差异的问题,并非食品安全问题。

 

  记者手记

  不得不重视的“第三方”

 

  事件曝光已近一周,双方你来我往,仍未有“胜负”,“悬”着的只是无辜的年轻父母们,因为答案未明,迄今相关监管部门也始终“失语”。

 

  其实,放眼回望,类似事件早已不鲜。去年7月,台湾某食品药物管理局爆料一批零度可口可乐原液主剂配料掺入当地禁止的物质,引发可口可乐信任危机;去年中秋时,九阳、美的等国内豆浆机厂商也爆出 “豆浆机使用工业润滑油”事件,但最终调查皆是,厂商强烈回应,爆料方销声匿迹,九阳等品牌豆浆机是否有问题至今仍是未解之谜。

 

  业内人士或第三方机构爆料,是欧美等国早已流行的做法,美国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里,即有着关于组织、支持和鼓励食品安全方面的科研和合作的规定。本着为消费者着想的目的,发动各方力量参与监管,在这点上,第三方机构在我国的出现无疑值得欢迎。尤其,在当前国内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消费者信息获取途径有限、食品事故频发的大环境下,业内专家或第三方研究可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补充力量,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充分认识产品真实信息的渠道,激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但也有业内人士昨日向记者担忧地表示,第三方检验机构在国外需通过资质验证、检测范围限定之后,方可发放营业执照,检测若有问题,将面临复检和法律制裁等一系列制约。而目前国内对第三方检验机构的监管存在不足,一是专业资质是否过硬,二是能否确保中立发言,不代表各方利益。否则很可能沦为商家 “传声筒”,出现“捏造”报告攻击竞争对手的可能。

 

  同样值得反思的,还有监管部门的作为。意外质量事件之所以接二连三,与目前我国缺乏有力监管机制和有效信息披露机制不无关系。若监管部门对各类产品的抽检更频繁,信息公布更充分,其它渠道的爆料自然会少,这就是著名的“灯塔效应”。若企业要靠着第三方的爆料和消费者自发求证的热情才能自律,消费环境如何令人真正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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