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活熊取胆” 应该辨证看待
如何看待“活熊取胆”?我国现有法律对“活熊取胆”是何态度?是否应立法善待动物?为此,《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专门采访了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教师、环境法博士杨朝霞。
归真堂上市除遭到了广大网友的口诛笔伐之外,赵忠祥、崔永元等名人或联名上书反对其上市,或集体倡议取缔“活熊取胆”行业,更有慈善人士筹集1.2亿元资金试图收购其股权以阻止其上市。归真堂果真如过街老鼠般可恶吗?
“对于归真堂事件,我们首先必须肯定一点,‘活熊取胆’并非一无是处,用不着非得一棒子打死。”杨朝霞认为,熊胆作为中药记载,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现代医学也证明,熊胆汁里的熊去氧胆酸有药用价值。可见,“活熊取胆”在这一层面上看,有着利益追求上的正当性。
杨朝霞指出,“活熊取胆”是对原始杀熊取胆方式的替代,其通过驯养繁殖,可以减少对野生黑熊的大量杀戮,有利于野生黑熊种群的生存发展。本质上不仅与环境保护不相冲突,反而可能具有环保和人道上的双重进步意义。事实上,野生动物保护法也鼓励对野生动物进行驯养繁殖。
“但是‘活熊取胆’确实有着不容置疑的道德恶性。这是因为,‘活熊取胆’,尤其是穿铁背心、插管取汁的原始方式过于残忍,严重侵犯动物福利,伤害广大公众的情感,有损公共伦理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杨朝霞说。
杨朝霞认为,熊胆入药只是我国劳动人民在医学科技水平不发达状况下应对疾病的一种经验总结,并非不可替代。现代的科技和医疗水平已十分发达,熊胆汁中的有用成分,完全可以人工合成。事实上,国际上用的熊去氧胆酸药物大都是合成的,我国现在也完全拥有这样的科技研发和生产能力,只是需要成本和时间。
“然而,具体到归真堂等依靠‘活熊取胆’生存的企业来说,实现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型和产品的替代升级,需要巨大的成本和代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这些企业为了所谓公众的感情而自己承受损失,既不公平也不现实,还可能影响稳定。”杨朝霞补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