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西省要实现养老医疗保险城乡全覆盖

xiaoke| 2012-02-10 21: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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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9日,记者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上了解到,今年年底,山西省要实现城乡养老、医疗保险覆盖城乡全体人民,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规定职业人群。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2011年我省城乡养老保险人员新增607万,目前全省参保人数已超过1700万。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05万,参保率达96%。我省新增新农保试点县55个,试点范围扩大到97个县,覆盖了全省84%的农业县。同步在97个县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全省81%的县,享受两项基础养老金的城乡60岁以上老人达240多万。将7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把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连续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均达到1676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9.5%。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省将在社保体系建设上跨入新阶段。养老保险继续按全省上年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左右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选择试点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新农保覆盖到115个农业县(市、区),城居保覆盖到全省119个县(市、区),鼓励各市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推进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等制度的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由年人均200元提高到240元,并用部分新增补助资金通过购买大病保险等方式,减轻大病患者家庭负担。把门诊大病、多发病、常见病的诊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继续推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和异地就医服务,开展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制定出台生育保险优惠政策。失业人员也要参加职工医疗保险,适时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健全失业保险金水平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工伤保险方面,将推进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建设,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目前我省有16万多名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全部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伤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水平增长12%以上。

 

  资料链接:

 

  医疗保险的范围很广,医疗费用则一般依照其医疗服务的特性来区分,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医疗费用是病人为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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