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2年内将实现人人享有养老医疗保险

xiaoke| 2012-02-10 21: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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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9日在并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明确,今年山西省将着力推进城乡社保全覆盖进度,年内实现城乡人人享有养老、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

 

  根据省人社厅部署,今年,山西省将在总结新农保、城居保试点经验基础上,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机制建设,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新农保覆盖到全部115个农业县(市、区);城居保覆盖到全省119个县(市、区)。同时,山西省将进一步巩固医疗保险覆盖成果,使城乡养老、医疗保险人人享有。

 

  在城镇医疗保险方面,今年,山西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将由年人均200元提高到240元,并用部分新增补助资金,通过购买大病保险等方式,增强保障能力,减轻大病患者家庭负担。同时,山西省将抓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最高报销限额规定落实,扩大实施门诊统筹,把门诊大病、多发病、常见病的诊疗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今年,山西省将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步伐。全省将加强数据采集上报,加快软件升级改造,合理布局网点窗口,完善管理应用平台,城镇发卡要实现医保业务先行,农村发卡要实现新农保业务先行,基本实现参保人员人人持卡。同时,山西省还将积极拓展功能,在搭载金融功能的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将培训、就业、新农合、城乡低保等各项补贴和待遇资金集成并入社会保障卡,推进精确管理,实现省内一卡通用、一卡多用。

 

  资料链接:

 

  医疗保险起源于西欧,可追溯到中世纪。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家庭作坊被大工业所取代,出现了近代产业队伍。由于工作环境的恶劣,流行疾病、工伤事故的发生使工人要求相应的医疗照顾。可是他们的工资较低,个人难以支付医疗费用。于是许多地方的工人便自发地组织起来,筹集一部分资金,用于生病时的开支。但这种形式并不是很稳定,而且是小范围的,抵御风险的能力很低。18世纪末19世纪初,民间保险在西欧发展起来,并成为国家筹集医疗经费的重要途径。

 

  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部署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求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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