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已覆盖73%地市
我国已设置化学污染物和食品中非法添加物以及食源性致病微生物监测点1196个,覆盖了100%的省份、73%的地市和25%的区县,在416个医疗机构主动监测食源性异常病例或健康事件。
据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介绍,2011年,卫生部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工作,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正在全国建立食品添加剂、食品污染物和有害足球推荐因素等6个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网络。
卫生部研究并提出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及其检测方法,及时将17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塑化剂)纳入“黑名单”并明确了临时限量值。现已公布6批“黑名单”涉及非法食品添加物64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22种。
卫生部还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由油脂加工、食品安全、卫生检验、化学分析等领域专家组成的“地沟油”检验方法论证专家组,开展检验方法研究论证工作。
2011年,卫生部新公布21项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复配食品添加剂、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等基础标准,针对6种真菌毒素的28个限量标准、54种农药的118个足彩分析限量标准等安全使用作出了严格规定。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公布《速冻面米制品》、《不锈钢制品》等重点产品标准,制定、指定216项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修订公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明确规定了23类、2314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依法撤销了39种食品添加剂。对行业提交的3000余种食品包装材料进行系统清理,公布了107项包装材料用树脂名单,公告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奶瓶生产。
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期间,卫生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加强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案件查办和移送工作文件,加大对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打击力度;组织各地持续开展问题乳粉清查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排查工作,及时督办社会影响恶劣,群众高度关注的染色馒头等重点案件;开展了“瘦肉精”、“地沟油”等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了一批犯罪分子。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建立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队伍,完善了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和相关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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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我国已经于2010年初通过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第一次进行了法律界定与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