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需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破解“以药补医”改革

xiaoke| 2012-01-19 01: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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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取消“以药补医”相关措施今年将在300个试点县先行推开,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此外,还将“全面推进支付制度改革”列为医改需突破的关键问题之一,与取消“以药补医”同步推进。

  

  建立新的补偿机制,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我国公立医院此前主要有三个主要成本补偿渠道,包括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即“以药补医”)和财政补助,其中药品加成收入所占比例最大。

 

  医药分开后,失去主要补偿渠道的公立医院如何应对?新医改意见明确提出,“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近年来,部分省份在实践过程中探索出许多有益经验。比如安徽省的做法是,药品通过省级招标“双信封制度”选择质优价低者;地方财政补贴药品“零差价”后的利润损失;以“收支两条线”方式管理医疗机构运营,并以绩效考评取代以往“与处方挂钩”的工资分配模式。最终目标,是从降药价切入建立新机制,彻底取代医疗机构“以药养医”模式,破解“看病贵”。

 

  我国正不断健全全民基本医保制度,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把制度实施范围扩大到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位从事医疗体制改革研究的专家表示,“由于覆盖面不断扩大,要保持改革的成果,就要求保证财政投入力度。同时,还要研究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可能出现的积极性下降问题。”但是他同时表示,医药体制改革从来都是世界性难题,只要方向正确,局部问题将会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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