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计划2015年实现“户户有家庭医生”

xiaoke| 2012-01-15 10:49:22
阅读()

  江苏省卫生厅王咏红厅长表示,今年江苏要基本实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基本实现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一名合格的全科医生,1/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家庭医生制度。2015年,初步形成家庭医生与居民有比较稳定的签约服务关系、首诊在社区的家庭医生制度,基本实现“户户有家庭医生,人人享有签约服务”的目标。

 

  江苏省卫生厅近期下发了《关于建立家庭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要求2012年,全省所有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启动实施家庭医生制度,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的家庭签约率50%以上,签约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诊比例达50%以上;2015年,初步形成家庭医生与居民有比较稳定的签约服务关系、首诊在社区的家庭医生制度,基本实现“户户有家庭医生,人人享有签约服务”的目标。

 

  “家庭医生”提供以下服务

 

  1、建健康档案,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制定个性化健康规划;2、有针对性地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服务;3、为0-6岁儿童提供预防接种等服务;4、为孕产妇提供孕产期健康管理,为育龄妇女提供优生优育等健康知识咨询和指导;5、为65岁以上老人提供体检、健康指导等服务。6、为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提供定期随访、用药指导、健康教育和健康体检等服务;7、为居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随访和康复指导服务;8、为居家医学观察的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提供预防指导;9、为在健康管理中发现问题的,及时给予医学指导或转诊建议;10、为签约居民优先提供三级医院预约诊疗和双向转诊服务;11、为行动不便、确有需要的签约居民提供上门访视、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12、根据社区居民需求,开展其他适宜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