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将推行家庭医生制度签约服务
xiaoke|
2012-01-15 10:46:01
阅读()
从江苏省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从2012年起,全省1/3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启动实施“契约制”的家庭医生制度。每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0户左右家庭,家庭医生的手机号码将公布给居民,以方便随时上门服务。
2015年,全省实现“户户有家庭医生”
省卫生厅王咏红厅长表示,今年江苏要基本实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基本实现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一名合格的全科医生,1/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家庭医生制度。
省卫生厅近期下发了《关于建立家庭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要求2012年,全省所有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启动实施家庭医生制度,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的家庭签约率50%以上,签约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诊比例达50%以上;2015年,初步形成家庭医生与居民有比较稳定的签约服务关系、首诊在社区的家庭医生制度,基本实现“户户有家庭医生,人人享有签约服务”的目标。
资料链接:
我国家庭医生发展现状
国内 我国的家庭医生队伍发展缓慢,目前主要在上海等经济发达城市,出现了家庭医生队伍,主要的服务对象是中高收入家庭。发展缓慢的原因有三方面:第一是周边的社区建立医疗服务中心。第二是国家医疗保险患者及社会医疗保险的患者不能享受在家里治疗的报销政策。第三是如果病人过多,没有过多的医生参与进来,不能使家庭医生的队伍壮大起来。第四是医院没有在家庭医生这方面过多的宣传,许多人对此还不了解。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