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实名买紧急避孕药”惹争议
xiaoke|
2011-12-28 17: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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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曝出“福州实施避孕药销售实名制”。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昨日引发关注,被指这一规定与国家计生委相关要求有出入,当地药监人员承认存在信息泄露问题。
当地称实名为避免滥用
前日开始,有关“福州购买紧急避孕药需实名”的消息开始在微博上流传,来源是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福州日报》发布的消息,称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药品零售企业,“禁止购进、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为规范避孕药销售,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紧急避孕药时要检查登记购药者的身份证,建立真实完整的紧急避孕药品购销记录”。
昨日,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局办公室主任刘晓林在接到电话后随即挂断,再次接通后表示不方便回答。
按照此前福州市药监局市场处对《东南快报》的说法,卖紧急避孕药,“药店必须登记顾客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同时也要记下药品销售品种和数量”。作出实名认证规定,是为了贯彻国家的要求,也是担心有人滥用紧急避孕药药品。
在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一则通知称,《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人口宣教〔2011〕69号,以下简称“通知”)是国家计生委等6部门联合下发,其提出的包括“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紧急避孕药时要检查登记购药者的身份证”在内的要求都是为了贯彻“通知”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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