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下调全省盐碘浓度 新标准为均值25m g/kg
xiaoke|
2011-12-11 08: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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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东省疾控中心获悉,广东将下调全省盐碘浓度,旧标准盐碘含量20- 50m g/kg,新标准将调整为均值25m g/kg。新标准将从明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在过渡期间,两种盐碘浓度的加碘盐可同时在市场流通。
广东省卫生厅委托省疾控中心于11月中旬组织全省碘缺乏病防治和食品安全方面的专家进行了研讨,最终确认盐碘含量均值为25m g/kg(允许波动范围18-33m g/kg)作为全省盐碘含量标准。广东省疾控中心称,目前选定的新标准已经上报卫生部备案,2012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3月15日起为新旧标准过渡期,在过渡期间,两种盐碘浓度的加碘盐可同时在市场流通。
此前5次调整都是全国统一
广东省疾控中心基层卫生与地方病预防控制所副所长、碘缺乏病专家钟文表示,32年来,中国5次调整盐碘浓度,此次是第6次调整。
广东省疾控中心称,1979年国务院颁发《食盐加碘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的暂行办法》以来,我国定期开展全国性的碘营养水平监测,动态观察人群碘营养水平变化,对加碘盐浓度作出适当调整。为此,中国于1979年、1994年、1996年、2000年、2011年分别执行过5种不同浓度标准的加碘盐防治碘缺乏病,而且是全国均采用同一浓度标准。
2011年新标准改变了过去全国统一盐碘浓度做法,提出了安全的盐碘浓度范围,由各省根据当地实际碘营养水平决定适合本省情况的碘盐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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