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成为干部跳楼自杀的“专利标签”?
抑郁症是一种常见的精神疾病,主要表现为情绪低落,重症抑郁有近15%的自杀率。近日浙江有关公安部门证实,嵊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徐栋跳楼身亡。2011年年8月,徐栋去杭州看病治疗,9月确诊为患有抑郁症。专家介绍指出抑郁症是心理疾病,必须配合心理治疗才能彻底治愈。
据知情人士介绍,徐栋一直负责重案侦破,工作没日没夜,是个工作狂。公安部门人士向记者透露,今年8月,徐栋去杭州看病治疗,9月确诊为患有抑郁症。此后,他一直请假在杭州治病,“这个周末回来是为了看女儿,没想到会出这样的意外。真是太可惜了,可能是不堪病痛折磨吧”。
抑郁症怎能成为干部跳楼自杀的“专利标签”?笔者周禄宝认为,这是“权力的标签”,是推脱责任的“专利”。近年来,全国各地官员干部坠楼身亡事件层出不穷,甚至出现了“攀比”现象,官员跳楼,似乎愈演愈烈,官方在第一时间公布的调查结果无外乎“工作压力大”、“工作狂”、“生前失眠住院治疗”、“身患严重压抑症”。笔者综合多起官员跳楼事件发现,死者生前集中为纪委工作人员、检察官、公安刑侦负责人、局级、副处级、副市长级干部,而就在此前,各地屡屡发生的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也引起了高层相关部门的重视,并为此作出了相关批示工作。
浙江嵊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徐栋跳楼身亡,官方调查结果为“压抑症跳楼抢救无效死亡”,笔者周禄宝对此“调查结果”弱弱的问一句:死者生前是否有插手处理比较“特殊”的案子?死者在杭州期间都做了什么关键的事情?死者家属对此有何不一样的说法?以上三个问题,请问相关部门做过深入调查了解吗?笔者认为,一件突发性的非正常跳楼死亡事件,必定有它 “不正常”的地方,这些“不正常”背后是否还隐藏着“非常不正常”的秘密?系列问题,有待拷问。数周前,福建警车“跨省擦鞋”一事被网络和媒体披露后,官方在第一时间发布微博称“该车系法院,也不是公安人员”,网友留言调侃调查结果肯定又是“临时工”,最终调查结果系“合同工”。笔者认为,不管临时工还是合同工或是“终身公”,反正都是同单位同部门为人民服务的“公”,都是身兼公职的同胞,同胞何必为难同胞呢?跳楼死亡,似乎没有“临时工”和“合同工”说辞那样简单,简单的跳楼死亡背后,难道没有比自杀更复杂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