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富二代”非逆向歧视 只是社会的选择
企业以开诚布公的方式拒绝“富二代”,不是绑架社会矛盾,更不是以噱头炒作,按照企业的说法,这是他们的真实诉求,是总结招聘经验后的无奈选择。企业招聘一方面有不同的偏好,同时在某些方面能达成共识,然而将“富二代”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与其他人相隔离,却不多见。这与当下社会“富二代”的整体形象有关,一定程度上说,企业拒绝“富二代”可能会伤及无辜,但总体而言,它是市场的选择,甚至也是社会的选择。
“富二代”走向符号化
与“富二代”相关的话题总能引发舆论的围观,一个标签化的个人一旦进入媒体的视野,进而演变传播学中的关键词,往往将成为公众评价一个事件的常用话语,久而久之,就被塑造成社会成员对某个群体的普遍观感。自杭州“70码”事件后,“富二代”话题此消彼长,在不同的领域反复被讨论,搜索发现,“富二代”话题的相关微博数高达500多万条,同时,此话题也经常见诸传统媒体,相关新闻的微博数多达50多万条。伴随着贫富分化现象的加剧和标签文化的普及,“富二代”的困境也就此形成。
更重要的还在于,舆论对“富二代”的评价已经超越了标签本身,它还夹杂着某种持续已久的道德评价,由此导致,一种正当的社会行为,比如富人奢侈消费,都会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因为“富二代”话题不仅寄托了大众对贫富分化的焦虑,还有着对为富不仁的控诉。在相对宽松的舆论氛围中,两者构筑了一种“后革命”的话语,他们的对立不是基于阶级立场,而是经济处境的差别。双方的自由有着不同的用途,对穷人而言,可能导致“革命冲动”,即对富人的偏见,甚至是仇视;对富人而言,则倾向于一种“消费冲动”。两种冲动都缺乏对社会责任的考虑。无论是穷人期待“富二代”为富者仁,还是“富二代”们偶尔的觉醒,大多不是社会伦理作用下的普遍共识。
拒绝富二代非逆向歧视
“富二代”所遭遇的歧视,尽管就其正当性而言不尽合理,但是却并未受到“富二代”的反抗,这样一个话题不会削弱“富二代”在社会中的优越地位。在企业对“富二代”员工劣迹的描述中,诸如纨绔子弟玩世不恭的形象衬托出的优越性反而有所增强。
这是因为,这样的歧视并非是制度性的,而只是某个企业的一厢情愿,它还不构成所谓的“逆向歧视”。20世纪60年代,发生在美国社会的“平权运动”,提高了黑人在美国社会中的地位,但1978年的“巴克案”暴露了这场运动的弊端,即产生了“逆向歧视”:黑人受歧视被过度担心,导致歧视自然而然转移到白人身上。与此不同的是,武汉企业对“富二代”的拒绝不是制度性的,单就招聘行为而言,它只是企业的特殊偏好,即便它是出于某种正义感,也只是一种微弱的表达,如同20年前捷克杂货铺妇女“无产阶级团结起来”振臂一呼。
有评论者站在法律的角度,强调就业平等。“富二代”没有站出来表示抗议,这是因为贫富分化在当下中国越来越严重,富人本身很少歧视穷人,但是作为一种隐性的制度安排,歧视现象经常暗度陈仓,以血缘关系的亲疏,或人际关系的远近,排斥着群体外的人群。而这,才是真正具备杀伤力的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