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治理事宜如何更有智慧地去应?
由于国家主权的至高无上,各国不可能允许他国力量的介入。因此,这样的一种状态,使得每一次磋商都可以归结为“因事合作”,最后的结果只能对之前的惨剧有交代,却不能形成稳定的应对机制以杜绝同类事件的发生。久而久之,便滋生了治理盲区内犯罪活动扩展的空间。到如今,各国试图一举清除该领域的犯罪集团,已经是难上加难了。
因此,要从根本上扭转湄公河的安全航行问题,必须实现对上述悖论的有效调和。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则便是四国不仅仅要在具体的案件处置上进行合作,更需要对原先“主权不相容”的问题进行重新审视。正如前面所分析的,国家主权的制度形成已经造成了该领域的“治理盲区”,成为导致惨案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所以,四国之间的跨国合作必须形成一套长期存在的应对机制。例如,在信息共享、法规统一、护航安全力量的分配等诸多方面都需要达成一致。而要保障多方面合作能够长期有效实施,在操作层面就需要形成一个实体存在的治理机构。
实际上,这样的治理经验已有先例可循。在欧洲,为了应对流经十国的多瑙河治理问题,已经有《多瑙河航行制度公约》,并成立了“多瑙河委员会”。这一委员会并非只是国家的代理、委托,而是针对多瑙河上的航行安全、水域治理、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形成一套具有自主性的规定。同样,有着“亚洲多瑙河”之称的湄公河在未来的治理路径上,选择欧洲的现有经验,当成为一个重要的参考。
湄公河的治理事宜,无论对于中国与东盟的贸易发展,还是海外华人的安全问题,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议题,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如今,实现对湄公河的有效治理都已经被提上了日程,如何更有智慧地去应对,观念认知上的变更将显得非常重要。立足各国政府的力量,同时吸纳民间社会的力量和建议,形成一个类似“湄公河委员会”的超越国家层级的治理机构,将成为保障湄公河自由、安全、美丽的必然途径。
相关资料:沿岸诸国
湄公河总长度和流经各国的里程:中国段2161.2公里,缅甸段265公里(中国南阿河口至老缅泰分界点)。老挝段1987.7公里,泰国段976.3公里,柬埔寨段50I.7公里,越南229.8公里。
流域面积:中国16.7万平方公里,缅甸2.1万平方公里,老挝21.5万平方公里,泰国18.2万平方公里,柬埔寨16.1万平方公里,越南6.5万平方公里。
其中湄公河下游泰国、老挝、柬埔寨和越南四国组成湄公河委员会(mekong river commission,简称m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