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悦悦事件警示:如何防范冷漠悲剧再发生?
争论三:设立“见死不救罪”?
@李吉明:在全民道德滑坡的危机面前,不能单纯地谈论道德,而应把功夫下在法制的完善和制度的建立上,比如让“见死不救罪”入刑,比如把公民的信誉评价、荣誉奖励、社会福利等等和道德表现挂起钩来,从法律的层面来阻止道德滑坡,拯救人心的良善!
@王仲兴:“见死不救”不宜入罪。出现“见死不救”不应从个人身上寻找原因,只是给个人治罪,有失公允。中国出现“见死不救”的情况,实际上是整个社会诚信的缺失,以及国家相关制度和法律的欠缺。这种恶劣的现象从法律和道德层面迟早要得到解决。
@丁是非:义务协助处于危险中的人是近年来法国和比利时的趋向,并扩展到高度均一的欧洲法律之中。在欧洲不少国家,对于不负法定职责的普通人来说,“见死不救”的确是一种“罪与罚”。
争论四:假如是我,我会怎么做?
@吴珊_kitti:我不想讨伐别人,只是非常想知道,如果当时真的是你路过那个现场,你会怎么做?
@free-ken:根据常识,不去移动伤者,而是先拦住过往车辆,避免伤者遭到二次伤害,然后打电话叫救护车,最后是报警。
@东莞黄朗2011:现在这个社会好人难做,如果是开车经过的,报警会有什么后果?如果在走路的话,我会放物体在她前面,不要让车撞到她,然后报警和打120。
@丰泽之大脚板:当我从不同途径,见到人们在谴责司机谴责路人的时候,我不禁在想:其实这件事,只是太多同类事情的一个缩影。冷漠,事不关己,惹祸上身等等想法,早已深刻在我们脑海里。遇到事情的第一反应就是,不关我事。
@公益慈善论坛:心痛,但是无能为力;咒骂,然后旋即忘却;指责别人,却放过自己——这是我们大多数人对这种事情的心态,我们表现出的痛苦相当可疑,我们的咒骂缺乏内在的力量,我们的正义感从一开始就摇晃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