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种人犯罪不犯法!

jswei69| 2011-09-16 15: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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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人犯法、杀人偿命,一直是我国对极大恶极者的惩罚标准,然而有时候我们却是无奈地看到,在我国,有些人杀人是不犯法的!

  

  2002年10月8日凌晨2:00多,玉林市玉林高中附近的一幢居民楼前,28岁的汤胄骑车回来,守候多时的嫌犯蒋伟强立刻取出水果刀,冲上前对着汤胄的腹部乱刺,总共刺了23刀,汤胄当场身亡。蒋伟强从容丢弃作案工具,换上早已经准备好的干净衣服逃走。数天后警方很快就以涉嫌故意杀人等罪名将蒋伟强刑事拘留,此案铁证如山,但却在案发4个月后,事情出现了180度的大转弯,玉林警方将蒋伟强放了出来,蒋家人声称蒋伟强很可能患有精神病。一个从来没有得过精神病的人怎么会在杀人之后突然成了精神病呢?这样的鉴定结论不能让汤家信服。经过8年 4次鉴定, 2010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蒋伟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再一次将蒋伟强释放。蒋伟强抓了放放了又抓。看到此处,我感到十分悲哀,在此铁证如山的杀人犯,中国的法律竟然无法对凶手判刑,理由就是:他是精神病!

  

  2010年3月23日早晨7点20分前后,41岁的原社区医生郑民生,手持25厘米长的匕首,将陆续要进入福建南平市实验小学的13个小学生,残忍地挥刀砍死8人、重伤5人;而这一切过程,前后相加不过55秒。

  

  现场的监控录像,清晰地记录下他行凶的整幕悲剧,但没有一个人能自始至终观看完其残忍如兽的作案全程。然而他的熟人、街坊和过去的患者却一直认为郑大夫是一个和蔼可亲的仁者。是什么使得这个过去的“仁者”蜕变为今日的“屠夫”呢?

  

  当记者去采访郑民生的亲戚朋友时,一位和他相识十几年的老街坊说:“他遇到不顺心和挫折时,没有人关心他;他自己也不懂得排遣,只会钻牛角尖,最后把自己变成了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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