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医院染丙肝得封口费?

lyl| 2011-08-23 16: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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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近日,6名尿毒症患者在河南新安县人民医院做透析治疗时感染丙肝。


该医院血液透析室管理混乱,并涉嫌变相对外承包。


  2007年起,61岁的尿毒症患者吕松一直在新安县人民医院做透析治疗,8月9日,他转院到洛阳做透析治疗时,查出丙肝。多位病友同样查出丙肝,病友梁小孬说:“据我所知,在这里做透析的病人中,知道感染的有十几个。”


  梁小孬2009年开始在这里做透析治疗,同样在洛阳确诊感染丙肝。他说,今年2月份,他发现一位丙肝患者在新安县人民医院做透析治疗,已有约半年时间,医院并未对他进行隔离透析,并且医院透析室很多一次性用品多次使用。


  河南省卫生厅20日通报称,已确认6位患者在该院进行透析治疗时感染丙肝,另有8位抗体阳性患者正在做进一步的流行病学调查确认。经调查认为,新安县人民医院出现的问题属于医护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院内交叉感染。

  
  多名患者反映,非工作人员可随意进入治疗区,床单、被套等多次使用,可复用的透析器混在一个水池里清洗。目前,洛阳市卫生局已从市属医院抽调医护人员,全面接管了新安县人民医院的血液透析工作。


  有患者怀疑医院对他们感染丙肝进行了隐瞒。吕松的女儿吕蕾说,她母亲一个月以前就知道父亲患上了丙肝,医院为了不让她说,就每月免费治疗一次,报销100元钱。梁小孬说,今年3月左右,医院对透析病人进行了化学检验,检验结果显示正常,但是,随后却陆续有病人在其他医院检测出感染丙肝。


  已被停职的医院血液透析室实际负责人卢平否认更换过化验单,也否认对吕蕾母亲封口。她说,今年3月份左右,有个在她这里检查正常的病人,在别的医院查出丙肝,她很奇怪,也找不出原因,想到科室的特殊性,不愿把事态扩大,就未对其他病人讲。


  新安县已作出决定,对所有血液透析相关的丙肝患者进行免费治疗,并按相关规定予以补偿。


  医院方面介绍,透析室主任由重症科主任兼任,透析室护士长卢平实际全面负责日常工作。


  2002年,新安县人民医院和卢平以融资合作的方式建立血液透析室,卢平投资20多万元购买一台血液透析机设备,2004年,卢平正式调入新安县人民医院。


  卢平和医院方面均否认承包科室,坚称是融资合作。卢平说,她后来又追加投资购买设备,现在共有八台透析机,累计投资七八十万元。透析室被接管之前,正式护士只有她一人,因医院不给配正式护士,她只能自己招护士。


  卢平的丈夫也在此帮忙,做水处理机器维护。但有患者反映,虽不是医院的正式职工,卢平的丈夫却经常穿着白大褂给病人开药,处方上签重症科主任的名字。


  卢平告诉记者,她和医院签有协议,她和医院分成,收回成本的两倍后,设备归医院所有。记者提出希望医院提供双方签署协议的具体内容,但医院方面没有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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