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骨髓捐献能反悔吗?

lyl| 2011-08-23 16:48:22
阅读()
副标题


根据我国卫生部发布的《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的规定,造血干细胞悬液的采集量为50-200毫升/人/次,采集次数不得超过2次,每次循环处理血量不能多于15000毫升,而且如果CD34+达到2×106/千克(患者体重)或有核细胞数达到5×108/千克(患者体重)时,停止采集。由此也可以看出,我国是允许在未采集到足够数量的造血干细胞时,进行第二次采集的。

 

 



也就是说,在捐献前医院能够确定受捐者需要多少造血干细胞,但当天是否能采集到足够的数量,并不能十分确定。如果当天捐献没能采集到足够数量的造血干细胞,那么就需要进行补充采集。这在国内外都是允许的。


不过另一方面,我国《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在“其他管理要求”中明确规定造血干细胞采集医疗机构要有“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而昆明事例却是因为医院的仪器出了故障,未能完成造血干细胞的采集工作。在这种情况下,舆论的压力全都指向捐献者,对捐献者而言是不公平的。


在一个官德沦丧、医德沦丧、政府公信力下降、公立机构“企业化”唯利是图的社会背景中,来观照这一事件,小编认为,对捐赠者的苛责,是不近人情的。“100毫升造血干细胞悬液已经移植到病人体内”,小编在这里,唯有默念阿弥陀佛,愿这次移植成功!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