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年受委屈在饭店喝酒致中毒休克
一13岁少年由于在学校受到委屈,导致极度不开心,于是呼唤上朋友到饭店喝酒解忧。结果酒喝了不少,忧愁没有解去,反而因此导致酒精中毒,出现昏迷休克症状。经过一天一夜的抢救,少年才得以脱离危险。可令人疑惑的是,饭店竟违规售酒给未成年人。
省城一名13岁少年,在学校里遇到不开心的事情,呼朋唤友在一小饭店喝酒解闷,结果酒没少喝,愁没有解去,人却因为酒精中毒而送医院抢救,经过一天一夜的抢救,才捡回了一条命。“侄子现在还在医院里,家里也没钱了,我就想问一下,饭店可以卖酒给未成年人吗?出现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去维权?”日前,家住南昌市西湖区的毛先生说。
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在法律禁止的范围内,但小饭店为何还敢公然卖酒给这些稚嫩的面孔?记者调查发现,南昌大部分烟酒(饭)店并未按规定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志牌,也未严格执行禁止对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
事发:13岁少年受委屈在饭店喝酒后昏迷
2012年12月29日中午,毛大爷突然接到孙子小毛的同学打来的电话。“年仅13岁的孙子在附近一小饭店喝了酒,突然不省人事。”毛大爷直奔事发现场,将孙子送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幸亏送医及时,在医生抢救了一天一夜的情况下,孙子才脱离生命危险。
小毛的叔叔告诉记者,小毛从小就没有妈妈,只有一个身患残疾的爸爸,所以一直跟随70多岁的爷爷奶奶生活。上个月29日,小毛在学校受了点委屈,又不好向年迈的爷爷奶奶倾诉,于是找了三四个同学一起去附近的小饭店吃饭,并点了白酒。正当大家准备结账离开时,喝酒后的小毛脸色苍白,最后竟不省人事。
小毛的叔叔说,小毛送到医院时已休克,如晚去一点,可能会因为呼吸衰竭而死。
无奈:监护人因没有票据放弃追究饭店责任
“饭店是否可以向未成年人卖酒?饭店是否挂了‘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志牌?假如未成年人在饭店喝酒出事,是否可以将饭店告上法院?”小毛的叔叔提出质疑。
“饭店没有监控录像,小毛等人吃饭又没索要发票,现在饭店不承认小毛在那里喝酒吃饭致酒精中毒,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小毛的爷爷说,他们只好放弃追究饭店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