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婴车祸送医身亡 家属称医院见死不救
目击者
医院:治疗流程符合规范,并无过错
在闻乃香及其家人看来,这34分钟是抢救巴成轩的黄金时间,是医院的不作为导致了外孙的离开。
射阳县人民医院医患沟通办张玉英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巴成轩是“先查的CT,后去挂的号。”
“小孩来医院后,面色青紫,呼吸微弱。家长看起来很着急。一个内科医生就带他们到外科诊室,不到1分钟,就引到CT室门口,敲门不到1分钟就开了。”张玉英表示,这些都可在视频中看到。
张玉英表示,医院的摄像头是24小时监控的,而抢救的30多分钟的视频是“连贯的”,并且,巴成轩的家属已经在公安民警的“见证下”看了视频。
不过,巴成轩的家属却说只看到了“十多分钟”的视频,出现闻乃香的画面不到“五分钟”,“不连贯”,也“没有看到CT室的情况”。
巴成轩的爷爷吕加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曾看到医院出示的视频。他说:“我们只看到她抱着孩子进大厅,还有一个医生带着他们出来的画面。她跪求的画面没有,在大厅门口找120急救车的画面也没有,独臂人帮忙输氧的也没有。很多地方都是空白。”
至于为什么已知巴成轩伤情严重的情况下,不先采取救治措施、只是让他转院,张玉英表示:“这是医疗上的问题,我不跟你探讨,说了你也不一定能听懂。我们医院究竟有没有过错,该不该承担责任,这些可以通过法院调查、评判。”
12月17日,射阳人民医院向闻乃香及其家人出示了一份“关于巴成轩医疗争议情况汇报”,对闻乃香是否多次被120救护车拒绝一事,作出答复。
汇报称,婴儿家属将婴儿抱上救护车,随车医护人员正忙于交接刚接回来的病人。后来120护士听到急诊大厅有患者要转院,主动与其联系。
不过,就120救护车是否因闻乃香没有出行条拒载、是否是围观人员帮忙输氧等问题,汇报书上只字未提。
在汇报书的末尾,医院写到:“婴儿入我院后,措施得当,诊疗流程符合规范常规。婴儿发生车祸送至我院后,我院开放绿色通道,实行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采取了积极的诊治措施。”
射阳县人民医院认为,“婴儿由于严重车祸导致死亡,从入院到死亡时间三十四分钟,不存在抢救不及时的过错”。
12月19日,张玉英表示,这份汇报只是“初步调查结论”,详细过程还是得通过录像视频获知。
目击者与医院“录像”各执一词
在巴成轩最后的34分钟内,有3个人见证了这个过程。射阳港派出所的联防队员吴凤虎是第一个证人。他到事故现场,并将闻乃香和孩子送去了医院。
“是我花12元帮孩子挂的号,挂号单我还留着呢。”吴凤虎告诉记者,“闻乃香带小孩去做的CT,我去挂的号。”
吴凤虎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听说是交通事故,医院也同意先拍片子,但有个医生非要求挂号。”
第二位证人是医院一位病人的家属顾凯。顾凯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做完CT时,小孩还有气息,医院连最起码的氧气都没有接。后来孩子的外婆看到两辆120救护车在门口,爬上去又下来,多次恳求医院安排120急救车送至盐城市区医院,均遭到拒绝。”
第三位证人是周德花,65岁的独臂老人。此前,她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下楼买橘子时看到一个妇女抱着小孩一楼二楼上下跑很心疼,而且不时地给医生护士下跪,于是自己就帮忙把闻乃香扶到二楼。二楼抢救室里的一个女医生居然让我帮忙给孩子接氧气,“让我这个独臂的人给孩子插氧气管,我哪儿会啊。”
在汇报书中,医院写明了在抢救室对巴成轩采取的一系列抢救措施,“吸氧、开放静脉通道、心肺复苏等”,同时通知心电图医师进行心电图检查,“发现婴儿心电图呈一条直线”,才“宣告死亡,停止抢救”。
时至今日,闻乃香和亲戚们已经在医院待了4天,“我们不求什么赔偿,就是想弄明白为什么医生不抢救”。
12月19日,张玉英告诉记者,现在还没有谈到赔偿问题,先要搞清楚医院的诊疗措施是否得当,是否有过错和瑕疵。家属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向法院起诉,采取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男婴车祸送医身亡,医院和家属各执一词,而目击者与医院“录像”又各执一词,原因到底出在哪?男婴车祸送医身亡这起医疗事故,需进一步调查,才可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