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行?美国死刑犯因太肥胖获免除死刑!
这也行?美国死刑犯因太肥胖获免除死刑!
因体重过重、行刑有困难而赦免死刑?本月17日,美国俄亥俄州州长赦免一名叫罗纳德·波斯特的死刑犯的死刑,改判终身监禁。其理由竟然是因为太胖,会把行刑床压垮;而如果给他注射死亡,将难以找到血管。
据报道,现年53岁的波斯特,1983年抢劫一家汽车旅馆并杀死一名员工。法院判他死刑,定于明年1月16日执行。今年9月份,他声称“体重过重、行刑有困难”,希望免除执行死刑。因为体重超过200公斤,他主张,如果行刑,他将面临“痛苦和持久的死亡过程”;因为太胖,会把行刑床压垮;如果给他注射死亡,将难以找到血管。不过,联邦法官11月表示不受理他的免死请求。法官卡西奇告诉路透社记者,不应该把减缓刑罚视作“忽视这一恶劣罪行和它造成的痛苦”。
路透社还报道,一个假释委员会16日建议,改判波斯特终身监禁。在12月17日,俄亥俄州州长赦免死刑犯罗纳德·波斯特的死刑。俄州州长约翰·卡西奇在一份声明中说,之所以作出赦免决定,并非因为波斯特太胖,而是波斯特罪行的司法含义没有上升到公众期望必须处以他死刑的水平。波斯特将在狱中度过余生,不得假释。
据悉,两年前曾经有一名被判处死刑的杀人犯宣称自己体重超重而且患有糖尿病,在行刑时会遭受很大痛苦,因此申诉要求免除自己的死刑,但是遭到了法庭的拒绝。
编后语:美国杀人犯因为体重过重,出现行刑困难就得到赦免死刑,很多人很奇怪:为什么美国不对其进行枪决?要知道,再肥厚的肌肉也挡不住子弹,但在美国,目前仅有犹他州还在使用枪决死刑。尽管如此,犹他州使用枪决死刑的机会不多,2010年犹他州死刑犯罗尼李加德纳被执行死刑,他是14年来美国第一个被枪决的人,是1976年美国最高法院宣判恢复死刑以来被处以行刑队齐射死刑的第三人。而且,罗尼李加德纳死囚被枪决在当时曾引发全美关于死刑和枪决的大争论。
美国人不仅对枪决感到“残酷和异乎寻常”甚至认为通过死刑的威胁来阻止犯罪,是错误的逻辑。因为无论以何种方式执行,死刑的成本至少要230万美元,而终身监禁只要50万到70万美元。2006年,美最高法院下令,死囚可向联邦法庭申诉,以挑战各州注射死刑的法律。
美国人给予囚犯可谓足够的自尊和人权,但是对于受害者来说,这样是否公平呢?正如这名死囚犯,他之所以被判死刑,是因为他抢劫并杀死了人,现在却因为体重过重,出现行刑困难就得到赦免,这让死者和痛苦的家属情何以堪!这如此低的犯罪成本,更何以制止恶劣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