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设“男性关爱日” 男女有望同龄退休

xiaoke| 2011-10-28 15: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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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內地首个性别平等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提交审议。据了解,该《条例(草案)》采用特区立法的形式,对性别歧视定义及公共政策性别影响分析、性别预算、弹性退休、双亲育婴假等制度作了具体规定,并规定将10月28日设为“男性关爱日”。

 

  拟设“男性关爱日”

 

  昨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草案)》提交审议,该《条例(草案)》在妇女的生存和发展权上作出一些具体的规定,从源头上维护妇女权益。据悉,这将是我国内地对性别平等法规的首次尝试,具有开创性意义。谈到立法的初衷,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曙光表示:“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的性别歧视,特别是一些妇女权益受到侵犯时,缺少一些刚性的法律依据。”

 

  他举例说,像男女不同年龄退休问题。虽然该原规定考虑到女性生理问题,但是提前退休导致女性养老金减少,在经济上造成女性生活质量的下降。另外,在一些公共政策方面,许多未考虑女性利益,例如长期存在的招聘中注明限男性的问题等。

 

  记者注意到,该《条例(草案)》参考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中对妇女歧视的定义,将性别歧视定义为“基于性别以及与性别相关联的婚姻、生育、性取向等对特定群体或者个人实施排斥性措施或者发表贬低、排斥性言论的行为”(《条例(草案)》第四条第二款)。《条例(草案)》第四条第三款则规定:任何违反本条例以及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受到追究。

 

  此外,深圳生活节奏快,男性压力大,为体现关爱男性,彰显深圳男女和谐进步,《条例(草案)》拟定每年10月28日为“男性关爱日”,成年男性可以放假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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