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整容后成九级伤残 怀疑医生切骨过多
郑女士手术前和手术后的照片(本人供图)
去年1月份,郑女士在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做了美容手术,结果张嘴幅度大受影响,被鉴定为9级伤残。她认为这要怪手术医师切骨过多,郑女士介绍,起先,她只想对下颌骨做一点简单的修整,最后经沟通,下颌骨、下巴、颧骨都做了手术。
多次讨说法未果后,她把扬州市卫生局告了。11月17日,这场官司在扬州江都区法院开庭,作为原告,33岁的郑女士女士从四川赶来出庭。开庭前几天,她获悉,扬州市卫生局对涉事医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郑女士和医院方面对伤残鉴定书及处罚决定都深表不满。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一年前,她为求美来扬州做整容手术
“我平时就比较关注娱乐新闻,对美容也有一些了解。”电话里,郑女士的声音略显低沉,她向记者讲述了这段时间的经历。
事情要从两年前说起。按郑女士的说法,当时,她正在天津一家公司上班,因对自己的面部情况不太满意,从2012年上半年开始,她就陆陆续续在网络上了解一些美容信息。“网络上,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颌面外科的郭医生有很多粉丝,对他的评价非常好,简直要把他捧上神坛了,其实我还好,就是想更完美一点。”
几经对比之后,2013年1月,郑女士抱着让自己的容貌“更完美”一点的想法,专门请假从天津赶到扬州,找正在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颌面外科任职的郭医生为她动刀子。据郑女士介绍,到达扬州后,在和郭医生等人沟通中,她听从医生建议,决定做颌骨削骨等美容手术。双方签订相关协议后,她没多久就被安排手术,“郭医生比较忙,大部分时间都是跟他助手沟通的。”
郑女士介绍,起先,她只想对下颌骨做一点简单的修整,最后经沟通,下颌骨、下巴、颧骨都做了手术。
手术后张口受限,被鉴定为九级伤残
一切准备就绪后,手术很快就进行。
“问我鼻子上是什么,然后一下子就晕了过去,什么都不知道了。”等郑女士从麻醉中清醒过来时,手术已经全部完成,而此时,她最为清晰的感受就是疼痛。郑女士回忆称,在被注射麻醉药剂后,整个人就像“死过去”一样,非常可怕。
更可怕的事情紧随而来,据郑女士介绍,手术后5天左右,她发现面部有些不太正常,“感觉骨头有点削多了”。随后她将自己的担忧告诉郭医生,并询问原因。按照郑女士的说法,当时郭医生给出的答复是,手术至少要3个月才能定型,即便做修复也要等一段时间再说。
郭医生的答案未能让郑女士信服,据她介绍,住在医院调整的那段时间,她经常为此偷偷哭泣,“我当时就感觉脸被做坏了,非常后悔。”郑女士介绍,出院回家后,她曾多次咨询权威专家,得到的答复均是下颌骨削骨过度了。“那段时间天天照镜子,有时候照着照着就哭了。”专家的说法印证了郑女士的猜测,而手术的“失败”也让她的生活大受影响,非但面部美观打了折扣,就连张嘴都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没办法吃较大较硬的东西”。为此,郑女士几度陷入抑郁,不但丢了工作,甚至还多次想到自杀。2013年4月,因心理出现问题,郑女士被家人强制送进四川省人民医院治疗,不久之后,其丈夫也选择和她离了婚。直到现在,郑女士还需要服用抗抑郁药物。
在此期间,倍受打击的郑女士曾找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协商解决此事,但因医院不愿满足她的诉求,协商最终不了了之。2013年12月,郑女士一纸诉状将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告上了法庭。今年7月,扬州广陵区法院委托扬州市医学会对郑女士做出伤残鉴定并出具《医疗损害鉴定书》一份,在这份鉴定中,郑女士被鉴定为9级伤残,且医院过失被认定为造成此问题的主要原因。
多次投诉无果,她把卫生局告上法庭
扬州市医学会出具的鉴定书上还认定,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对郑女士实施的手术属于“美容外科”手术项目,而主刀医师郭医生是美容牙科医师,并不具备美容外科资质,“手术已超出其诊疗范围”。而郑女士称,早在此前她就存疑,并先后多次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扬州市卫生局举报。遗憾的是,在此过程中,并未得到满意答复。
今年9月份,在多次投诉无果的情况下,郑女士将扬州市卫生局告上法庭,要求卫生局作出书面答复。今年11月17日,江都法院对此案进行庭审,也正是在庭审现场,郑女士才获悉,早在11月12日,扬州市卫生局对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指出该医院为郑女士所做的“面部软组织提升”及“颏下成形术”两项手术属于外科手术范围,超出了口腔科诊疗范围。因此,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至于为何这么迟才作出答复,卫生局方面并未给出解释。
医院:手术前签有免责协议,张口受限为手术不可控风险
在郑女士看来,手术后张口受限已经对其生活造成影响,也正因此她才先后多次向医院方面讨要说法。但对此,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却另有说辞。据医院相关人员透露,郑女士曾先后两次当面找医院索赔,第一次提出30万的赔偿要求,第二次赔偿数额飙升到了300万,也正因此,他们认为,状告卫生局是因为她想索赔更多。
医院医务处工作人员雎某回应称,颌下削骨手术可能会产生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张口受限就是其中之一。按照雎某的说法,张口受限是手术后一个可预测但不可控的风险,且在手术前医生已经向当事人郑女士说得清清楚楚,双方还签订了手术同意书,其中就包含这一项提醒。因此,对郑女士张口受限的说法,雎某认为,让医院为此承担责任毫无理由。
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马律师表示,并不是签订了免责协议医院就毫无责任,如果免责部分超出了正常范畴,那么这个协议也是无效的。
郭医生的助理常某认为,郑女士的张口受限并不像她本人说的那么严重,且后期也会慢慢有所好转。另外,据他介绍,郑女士所说的削骨过度根本就是无稽之谈,“手术很正常,并没有过度”。因此,在这场手术中,医院并不存在过失。
不过,郑女士此前曾在一家美容网站留言询问自己的情况,并贴上了削骨手术后的面部照片,郭医生曾对此回复,称照片中面部属于削骨过度。对此,常某承认郭医生曾做过这样的评论,但他表示,网络上只有一张简单的照片,只能看出个大概,无法作为事实依据。
医患双方均希望重新鉴定
对于扬州医学会出具的那份9级伤残鉴定,医院方面认为,该鉴定并无颌面外科医生参与,再加上受主观因素影响,张口受限的具体程度也不好测算,因此鉴定结果也不具有权威性。
对于扬州市卫生局给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医院也不服气,雎某称,在为郑女士所做的多项手术中,几项核心手术都没有超范围。而被指超范围的部分,在江苏省手术分级目录中,美容牙科也有“面部除皱术”这一项目,而该项手术实际上和面部提升手术基本上相同。也正因此,医院方面无法接受这一处罚,且已经提起申诉。另外,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也向上级医疗机构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希望能对郑女士的面部损伤做出更为科学的鉴定。
尽管在很多人看来,这份鉴定书对郑女士非常有利,然而,她对此也颇有意见。在郑女士看来,鉴定书中虽然将其定位为9级伤残,但并未对其精神等方面受到的伤害进行定损,因此,她也希望能够得到重新鉴定。至于究竟想得到什么,郑女士称:“我要求很简单,对我造成的伤害起码要给予补偿,另外我要做后期修复手术,费用要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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