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女子手术后卵巢不翼而飞 3年维权之路

vivi04| 2013-07-24 17: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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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维权等来16万余元赔偿

 

  “为什么要切了我的卵巢?我的卵巢到底去哪了?”为了给自己讨一个说法,2010年6月,陈敏向法院提交诉状,开始了历时三年多的维权。

 

  庭审中,厦门莲花医院辩称,该院对于陈敏的诊治,均是按照医疗规范,常规操作,符合疾病的治疗原则,并不存在诊疗上的错误,陈敏主张医疗过错赔偿缺乏事实依据,陈敏在莲花医院住院期间并未发生摘除左侧附件的损害后果。

 

  同时,莲花医院认为,即使陈敏的子宫附件不存在,也不能证明是手术所致,即使缺如是手术所致,也没有证据证明就是该院对陈敏进行手术所致;而且,医学会的鉴定也表明,该院对陈敏所进行的手术符合诊疗常规。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敏左侧输卵管和卵巢缺如,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认定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十级、十级伤残并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故在莲花医院无法举证证明陈敏在其处手术后、中山医院手术前曾做过其他手术,法院推定陈敏左侧附件缺如的侵权者为莲花医院。因此,法院判处厦门莲花医院赔偿陈敏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66482元。

 

  对话

 

  卵巢去哪了 没人给我个交代

 

  记者:拿到二审判决书,终于有说法了。

 

  陈敏:还是很不甘心。2003年剖宫产以后,别人都问我,怎么生一个孩子生成这样,我都回答不上来。这么些年什么调理方法都用上了,谁能想到,是少了一个卵巢?如果早一点让我知道,能对症下药,我现在也会好一点。

 

  判决是下来了,可还是没人能给我一个交代,我的卵巢到底去哪了?是在手术室的垃圾桶里吗?那个切了我卵巢的人,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切了我的卵巢?

 

  记者:这三年都在全身心地打官司吗?

 

  陈敏:我们这样的普通人,打官司太难了,刚开始我什么都不懂,想尽了办法找证据,还好有好心的医生给我出主意,我很感谢他们。我看了很多关于医疗纠纷的书,有一段时间就天天窝在书店里。

 

  我也明白,医疗是充满风险的行为,我不苛求医务人员不犯一点错误,但我不能容忍的是有的医院和医务人员对患者生命健康的漠视和对责任的推诿。

 

  卵巢对于一个女人来讲是多少的重要,这常识我们普通人都懂,何况是做手术的医生?为何事到如今,还是没有一个让人心服口服的交代?我们将继续关注此事,关注女性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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