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 可享受42天产假

cuteyy| 2012-05-08 08: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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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指出,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不足4月流产可休假15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规定》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单位应预防和制止性骚扰

 

  《规定》指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规定》指出,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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