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白酒含微量塑化剂属于可接受水平
今日,国家卫计委公布了白酒中含塑化剂的评估结果,认为:白酒中塑化剂DEHP和DBP的含量分别在5mg/kg和1mg/kg以下时,对饮酒者的健康风险属于可接受水平。
2012年12月以来,白酒中含塑化剂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的协调下,原卫生部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研究发现,不同国际组织提出了不同的安全限值,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综合分析后认为,成人(体重以60kg计)每天摄入3.0mg的 DEHP、0.6mg的DBP不会对健康造成损害。
采用保守估计方法,假定饮酒者每天饮酒量达到6两以上(调查发现这类人仅占5%左右),推算出白酒产品中DEHP和DBP的最大含量不应超过7.3 mg/kg和1.2mg/kg。考虑到本次评估所涉及的食品类别和样本量的局限性等不确定因素,专家委员会认为,白酒中DEHP和DBP的含量分别在 5.0mg/kg和 1.0 mg/kg以下时,对饮酒者的健康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据介绍,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广泛用于树脂、塑料、橡胶、油漆及乳化剂等产品的加工生产中,是目前塑料制品中常用的增塑剂,俗称塑化剂。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认为,DEHP和DBP对实验动物具有内分泌干扰作用,可影响实验动物的生殖发育,但目前尚缺乏人体健康损害的直接证据。
台湾塑化剂事件发生后,原卫生部出台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的DEHP和DBP最大残留量分别为1.5和0.3 mg/kg。国家卫计委表示,最大残留量仅用于排查违法添加行为。若白酒中DEHP 和DBP 含量高于1.5mg/kg 和0.3mg/kg,但排除了违法添加行为,则只要含量分别低于5mg/kg 和1.0mg/kg,对饮酒者的健康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同时,国家卫计委称,为防止白酒产品中塑化剂的污染,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加工器具等食品接触材料的生产,以及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和加工器具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此外,还应采取一切措施,降低白酒中DEHP和DBP的含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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