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数医疗纠纷医院有过失 骨科妇科成重灾区
赔偿
患者诉求赔偿额超14亿
数据统计显示,患者诉求赔偿数额共计十四亿九千万元,通过调解实际赔偿一亿八千八百万元。
医调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医疗赔偿一定是过错赔偿,医院存在过失才能进行赔偿。在调解过程中,有的患者要求几千万甚至上亿,但并不是要求赔多少就能赔多少。医调委将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国家规定进行调解,根据医疗过错给患者造成损伤的后果进行赔偿。
按照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患者一方索赔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索赔金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应当通过人民调解或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据介绍,医患双方只需自愿填写申请表格,符合受理范围,即可立案受理,进行免费调解。医调委规定,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接到医患双方调解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理案件,在当事人材料提交齐全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结案;如调解一方不接受调解建议的,医调委将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其他部门处理。市民可以拨打医调委24小时咨询电话进行咨询:66136275,一年365天都会有人接听电话。
病例
手术器械落在患者腹腔
这一纠纷发生在北京某三甲医院。2013年7月,医院为27岁女性患者朱某做子宫肌瘤摘除手术。术后,器械护士发现手术器械缺少了,但手术的医生主观地认为器械不在患者体内,违规关腹,导致拉钩遗落患者腹腔,患者不得不在术后7小时后接受二次手术取出拉钩,造成患者二次手术并发生术后感染的后果。患者要求赔偿30万元。
分析:医调委责任评估认为,可以认定医方在手术操作规程中违反手术室工作制度关于手术器械管理的规定,医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经调解,医方最终一次性赔偿患者8万元。
切除肿瘤误切部分胰腺
北京某三甲医院在今年6月为一名59岁男性患者刘某做左肾上腺肿瘤切除术时,误切除了部分胰腺,导致患者不得不接受二次手术切除肾上腺瘤,患方要求赔偿50万元。
分析:结合专家咨询意见分析,医调委认为,医方在手术过程中未能辨别肾上腺而误切部分胰腺,导致患者不得不接受二次手术切除肾上腺瘤;由于误切胰腺,胰液所致化学性腹膜炎,导致腹腔感染,增加了患者的痛苦。医方过失与患者胰腺被误切胰尾部缺失、再次行肾上腺瘤切除术及胰瘘致腹腔感染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医方应承担完全责任。目前此案仍在调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