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仅占药价20%,回扣药玷污“白衣天使”?

viviok| 2013-08-01 15: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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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缺陷大 成本仅占药价20%

 

据医药代表供述:“药品价格构成比例中,成本价往往不到20%。”

 

漳州市卫生局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说:“药品的成本主要是由参加招投标的企业自行报价,只要其报价不高于该企业在其他省份的中标价就行。”

 

蔡某是一名医药代表,他介绍说,其推销的“克林霉素磷酸脂注射液”(2ml×0.3克),每支成本价不足1元,医院采购价为10元,零售价却为11.5元。

 

漳州市纪委提出,医药代表送回扣,腐蚀拉拢卫生、医药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医院医护人员早已是公开的秘密。近年来,医疗购销领域腐败案件呈现多发态势,暴露出这一领域诸多问题,光靠案件查处难以治本。

 

漳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提出,案件反映出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存在重大缺陷,药品定价是由药厂说了算,而药厂为了使自己生产的药品能较好地销售,往往给商家在药品流通环节留下较高的利润空间,导致药价虚高。

 

当前,尽管药品、医疗器械采购采用公开招投标程序,但由于药厂、药品经营企业、医药代表和个别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等结成利益共同体,围标、串标等行为时有发生,招投标在一些地区不但没有降低药价,反而多了权力寻租空间。

 

该负责人说:“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公关’成本最终由患者和国家医疗投入资金‘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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