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九部委协动提升婴幼儿奶粉质量

mybase16| 2013-06-25 1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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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末,婴幼儿奶粉安全问题成了国务院讨论的问题,同时以国务院名义对婴幼儿奶粉安全做了具体的部署。牵扯到9部委联合行动。

 

 

6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9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出台史上最严格措施。

 

昨天,意见正式发布。9部委在京召开媒体座谈会,各自“出实招”落实意见,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

 

卫生计生委:标紧跟国际脚步准适时修订标准

 

质量提升,标准先行。作为我国婴幼儿食品安全评定的依据、提升的基础,相关标准必须与国际接轨,同时符合我国婴幼儿生长发育的特点。

 

昨天,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副司长陈锐指出,我国标准立足于保障我国婴幼儿营养需求,考虑行业生产和监管能力等实际情况,部分指标要求比国际更严格。下一步,随着科学研究和风险评估进展,卫生计生委将不断完善婴幼儿奶粉标准,更好地满足婴幼儿生长发育和食品安全需要,保障婴幼儿身体和智力的发育。同时,将密切跟踪国际标准的动态变化,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和合作,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价,适时组织修订完善相关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进口洋奶粉上黑榜不再贸易往来

 

以2012年为例,除了我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约60万吨外,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约为9万吨。那么,如何保障这部分乳粉的质量?昨天,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林伟提出了五个“严格”。

 

五个“严格”

 

首先将严格对向我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进行注册管理,2014年5月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这意味着,届时未完成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生产的婴幼儿乳粉将不能进入中国市场;

 

严格失信企业的处罚,一旦发现进口婴幼儿乳粉生产、经营企业存在非法或者不诚信的行为,将把这些企业列入“黑名单”,不允许再从事乳粉进出口贸易,让其“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严格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要求,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允许进口,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为直接向消费者出售的最小零售包装,大包装的不允许进口;

 

严格实施进口检验,要求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国内加贴;

 

严格开展进出口商的备案,在网上公布进出口商的备案名单,供消费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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