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鼓励台、港、澳资本在闽办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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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4 10: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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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支持台资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兴办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台、港、澳等境外资本来闽举办医疗机构。”福建省卫生厅厅长陈秋立如是说。
22日,记者在福建省卫生工作会上了解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将继续成为新的一年福建卫生的重点工作;依靠地域优势,吸引台、港、澳资本来闽办医则是重中之重。
据悉,台资在闽举办医疗机构已有先例。成立于2008年的长庚医院,是台湾台塑集团与厦门海沧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兴建的合资医院,投入近18亿元。如今,长庚医院已成为一家拥有2000多张床位、1200多名医护人员的综合三级民营医院,除了服务厦门辖区外,还辐射福州、莆田、泉州等地。
“长庚医院是民间力量办医的先行者,也是大陆和台湾交流的桥梁和纽带。”厦门市卫生局副局长姜杰说道。
2012年8月,福建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实施细则的通知》,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并给予包括财政、税收、水电气价格、建设用地、金融贷款、保险、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在内的15项优惠政策。
为了鼓励和支持台湾医师来闽执业,福建还将为来闽短期行医的台湾地区医师执业注册、资格认定和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提供便捷服务。
据了解,福建现有民营医院266家,床位1.37万张;在建民营医院20个,床位4375张。预计到2015年,全省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医疗服务量将达到全社会总量的15%,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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