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肾中介暴利 每个肾最少挣25万

cuteyy| 2012-08-10 08: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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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伙主要嫌疑人曾是“供体”

 

  让人吃惊的是,鄱阳县警方此次摧毁的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犯罪团伙中,两名主要负责人李某昌和邓某军竟然都曾经是“供体”。

 

  据办案民警介绍,出生于鄱阳农村的李某昌,年仅25岁,高中毕业后一直在湖南长沙打工,在此期间染上了毒瘾。2009年上半年为了筹集毒资,李某昌通过一个卖肾“中介”以两万多元的价格卖掉了自己的一只肾。

 

  在此期间,李某昌结识了同样为了钱而卖掉自己一只肾的邓某军。今年30岁的邓某军,是湖南怀化人。

 

  两名团伙负责人归案后供述,他们受此启发,开始转变成提供肾源组织卖肾的“中介”。根据警方的调查,早在2009年6月6日,李某昌就开始以“中介”的名义在网上发布可介绍提供肾源的信息。

 

  其余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是,今年26岁的李某发和35岁的张某红,两人都是邓某军的亲友,被带到江西负责“圈养”“供体”住所的管理工作;43岁的占某林是鄱阳县本地人,原来开“黑车”拉客,后被该团伙聘请为专职司机;杨某是6名犯罪嫌疑人中唯一的女性,九江市浔阳区人,是李某昌的亲友。今年上半年才加入该团伙,主要负责在互联网上发布肾源消息。

 

  每个肾“中介”最少挣25万元

 

  警方此次解救出来的10名被“圈养”的器官供体人员的情况,也足以让人吃惊。

 

  根据警方提供的资料显示,这10名“供体”全部都是省外人员,年龄大多集中在20岁左右,其中年龄最小的才18岁,年龄最大的也才27岁。

 

  他们分别来自湖北、四川、山西、湖南、河南、安徽、天津、浙江、广西等地。

 

  “这其中有两人竟然还是国内某知名师范大学的在校大学生,他们前段时间刚放暑假。”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这10个人中有来自农村的,也有来自城市的。他们通过其他“中介”来到鄱阳,之后便被李某昌、邓某军等人统一安排在鄱阳镇黄家洲村进行集中“圈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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