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买到“异物”食品可获十倍赔偿

jswei69| 2012-04-23 07: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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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国食品中含异物的情况时有发生,食品安全再次遭到消费者的炮轰,然而很多商家对消费者买到含异物食品的时候,总是私了,而且往往都是退款了事,严重伤害了消费者对食品的信心。

 

  针对此种现象,辽宁省工商局近日发布提醒,对于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厂商,消费者除要求退还价款外,还有权索取十倍赔偿金。

 

  辽宁省丹东市韩女士日前在市内某超市购得“佳梦”牌杏肉280克,共4小袋,共花费7.80元。回家后,韩女士在其中一袋杏肉里吃出一个苍蝇,另有一袋虽未开封,也能看到袋里有头发丝。韩女士因而呕吐不止。第二天,韩女士到该超市索赔,而商家只同意原价赔偿。韩女士不能接受,便向工商部门投诉。经工商执法人员调解,商家退还韩女士货款7.80元,并给予十倍赔偿78元,同时给予精神补偿和车费等补偿114.20元,三项合计200元整。

 

  辽宁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介绍,《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据此,一些销售问题食品的商家仅给予消费者退款或换货的做法是错误的,逃避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消费者遇到此种情况可以向商家索取赔偿金,金额为所付价款的10倍。此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因购买问题食品,人身权益受到侵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消费者还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微微健康网:我国的食品总是令人担心,食品里不但有头发,一些肉类火腿竟然含蛆虫!即使规定了食品含异物可获十倍赔偿,编者相信,这是一种治本不治根的方法,不是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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