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亲属间活体移植器官将受限

jswei69| 2012-03-28 05:37:05
阅读()

  杭州一个“小伙子”为了让“舅舅”摆脱尿毒症的痛苦,决定给舅舅捐一个肾,结果医院调查发现,这两人并不是亲戚关系,而是一种隐形的买卖器官行为。

 

  就在上周四,中国红十字会和国家卫生部在我省开了一个人体器官捐献试点总结会。会上,国家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以后器官移植将主要依靠身后捐献,逐步限制亲属之间的活体移植。

 

  卫生部之所以出台这一举措,除了考虑活体移植对捐献者健康的影响外,非法器官买卖的存在也是一大因素。

 

  母亲割肝救子、妻子捐肾救夫……亲属之前的活体器官移植,原本是媒体广为报道的大爱之举,如今却将逐步受限。

 

  这个消息一经本报报道,许多关心器官捐献事业的读者纷纷表达看法:家人如果急需器官移植,到底该不该捐献自己的器官?在等不到器官的条件下,难道只能眼睁睁看着家人遭受疾病折磨?

 

  故事

  只要能救孩子什么办法都愿意

 

  小汤宁在肝移植患者群体中,已经是个小名人了,他是我国年龄最小的肝移植患者,在9个月大时接受肝移植;他也是至今获得器官移植运动会奖牌最多的人之一,金牌16块、银牌10块。而支持他创造了这么多生命奇迹的人,就是他妈妈汤女士。

 

  “现在看着汤宁一天天长大,觉得当时的选择是值得的。”汤女士说,当年她只有一个想法:救儿子。

 

  2000年下半年,汤宁出生。在四个月大时,被省儿保的医生确诊为先天性胆道闭锁,唯一的办法就是肝移植。每天晚上,她和丈夫守在省儿保的病房里,看着儿子的小脸,心如刀绞。

 

  经过向专家咨询,汤女士得知父母可以捐肝给孩子用,她立即去做了配型。结果显示她和儿子完全匹配。

 

  2001年6月16日,汤女士和小汤宁分别被送进了手术室,汤女士的半个肝被移植进了小汤宁的体内。

 

  移植后半年内,汤女士的身体感觉有点虚弱,不过一年后,她已经和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三年后,她再次怀孕,在妊娠过程中,她的肝功能状况良好,最后足月生下一个女儿。

 

  “十一年来,我的身体没有任何不舒服,连感冒都很少。我相信天下做父母的,在面临我这样的情况时,都会做出同样的选择。”汤女士坚定地说。

 

  器官捐献者以女性居多

 

  在杭州几家具有移植器官资质的医院里进行调查,记者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器官捐献者以女性居多,大都是母亲捐给孩子,或者妻子捐给丈夫的,丈夫捐给妻子的事例相对较少,不过爸爸捐给孩子的也有不少事例。

 

  对于这个现象,省人民医院泌尿外一科主任肖家全分析认为,父母对孩子的爱都是无私的,在面对生死抉择时,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奉献。在妻子和丈夫的问题上,丈夫常常是家里的顶梁柱,所以如果是丈夫患病了,妻子常常会选择捐献。但如果是孩子要将器官捐献给父母,做父母的往往反对。

 

  杭城出租车司机王勇的妻子在2008年被查出患有尿毒症,为了延续生命,王勇的妻子每个月都有三天需要骑着电瓶车到医院去做血透,但是长期做血透并不是办法,最好的解决之道就是肾移植。

 

  为了等到合适的肾源,王勇的妻子确诊后就开始在医院排队等待肾源,曾经有两次他们接到了医院的通知,作为替补队员等待移植,遗憾的是两次都没有替补上。

 

  看到父母痛苦的等待过程,王勇的儿子一度提出给妈妈捐献出自己的肾脏,但是遭到王勇的拒绝。王勇说:“儿子刚刚参加工作,没有结婚也没有生过孩子,人生刚刚开始,如果让他把肾给妈妈,对他身体肯定有影响。出于这点考虑,我们做父母的心里无法安宁,绝对不能要他的肾。”

 

  不过记者昨晚获悉,在等待了4年后,王勇的妻子于今年年初终于等到肾源并做了移植手术,目前恢复得不错。

 

  我国一旦取消死囚捐献器官,那么我国的移植器官将会有一个严重的缺口,如果国家还不让亲属间互相移植器官救助,我国将有更多的患者因为等不到移植器官而死亡。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