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倒逼用人单位从源头上防止职业病发生

phoebe| 2012-01-15 14:07:26
阅读()

  备受关注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日前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开始实施。职业病目录有望“扩容”,诸如过劳死,长期视频作业导致的眼部损伤,职业性腰背痛、颈椎病、鼠标手等白领易患疾病都将纳入职业病目录。
  
  研究发现,现代高科技非但没有提高工作环境质量,还可能引发大量与职业相关的疾病发生,与工作环境相关的疾病数量在今后10年内可能呈上升趋势。与许多工人相比,白领阶层远离煤土尘埃,没有尘肺病、职业中毒、放射性疾病的困扰,但也同样面临着职业性的“健康隐患”:“鼠标手”、“键盘腕”、“屏幕脸”、咽炎、颈椎病……如果这些新兴职业疾病纳入职业病防治规划,劳动者就可以得到企业提供的各种劳动防护、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的很多保障,更好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于劳动者健康权益的保护。
  
  不过,患病群体扩大,病种目录“扩容”,意味着职业病防治面临更大的压力。专家指出,新版防治法实施后,各地今年申请职业病鉴定的人数将在往年基础上激增。在眼下职业病防治落实不利的背景下,如何让扩容后的新规真正落到实处,避免劳动者的权利虚化,考验着我们的管理智慧。
  
  首先,确保鉴定的公信力。与尘肺等职业病相比,鼠标手和颈椎病等白领职业病存在现实的鉴定难题。其固然与工作性质和环境有关,但也可能是熬夜上网、打牌等不健康生活方式造成的。因此,不能排除用人单位以此为由推卸责任的可能性。这就要求有关部门一方面科学运用鉴定手段,真实掌握鉴定者的工作状况,同时建立用人单位举证倒置制度,凡无法证明疾病与工作无关者,即认定为职业病。
  
  其次,避免异化为个人福利。除了鉴定难,职业病“扩容”同样要面临鉴定过滥的风险。毕竟,颈椎病等病情可大可小,存在一定人为操作的空间。倘若门槛过低,病情被随意扩大,就违背了我们的制度初衷。正如一些网友所担心的,今后公务员是不是又多了一个光明正大发福利的借口?对此,有关配套措施必须跟上,对人为造假从中渔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厉处罚,捍卫职业病防治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此外,提高用人单位违法成本。从以往经验看,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量,总有一些企业拒不履行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如今职业病“扩容”后,用人单位的压力随之增加,可能进一步增加对履行责任的抵触情绪。这就需要我们一方面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使用人单位认识到职业病防治对于企业和个人的重要意义,同时,进一步加大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倒逼其敬畏员工权益,改善工作环境,从源头上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