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规定中小学食堂不得私人化

jswei69| 2011-12-20 21: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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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卫生厅、教育厅、药监局近日联合发文要求,中小学校食堂原则上一律不得对外承包经营。到明年1月,凡已经对外承包的学校食堂,在承包期满后不准续约。

 

  三部门强调,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集体供餐单位、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小饭桌”等场所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排查。同时,学校要切实解决学生在校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加强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与管理,落实索证、清洗消毒、水质检测等措施。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辖区内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当前,各级卫生、教育部门还要结合冬春季节传染病防控形势,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的监督指导,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落实晨检和因病缺勤排查制度,确保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据悉,该省三部门将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为主线,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校园食品与卫生安全专项联合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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