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参合农牧民住院不花钱
今年7月18日,哈密市规定,参合农牧民在市属17个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住院期间的所有医疗费由卫生院全额垫付,该市新农合基金再按照床日付费标准对卫生院定额补偿。
该市沁城乡卫生院院长王学峰说:“这项政策实行后,卫生院的床位使用率大幅攀升,收入和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0%,基层医护人员的收入、待遇也水涨船高。卫生院同时也在想方设法改善医疗条件,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把病人留在基层
为何要实施参合者住院免费和卫生院床日付费制度?哈密市卫生局局长、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帅志红回答得很干脆,就是为了把病人留在基层,提高参合农牧民受益面,让乡镇卫生院获得发展,使新农合基金补偿效益最大化。
帅志红说,近3年来,作为农牧民“救命钱”的新农合基金花得太快。很多农牧民小病也到市级以上的大医院去看,新农合基金补偿的绝大多数都支付给二、三级医院。去年不到半年时间,新农合基金就花去一半多。
今年3月,哈密市邀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农合管理中心的专家,会同该市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局、新农合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组成3个工作组,对该市17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调研论证。7月11日,《2011年哈密市新农合调整和补充实施方案》出台。方案要求,在全市乡镇卫生院中实施按床日付费制,参合患者住院治疗不收取任何费用,新农合基金依据患者的实际住院天数,按照每床每日130元给予医院定额补偿,超支不补、结余归己。
关键是要能看得好病
帅志红说,床日付费制实际上就是将新农合乡镇住院补偿比例由原来的80%提高到现在的100%。依据哈密市近3年的统计数据及2011年预估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次、平均住院天数、每床日费用的乘积测算,实行按床日付费后,该市新农合基金2011年度在乡镇卫生院的支出将增加120.35万元。
2011年,哈密市已将参合筹资标准由先前的200元/人提高至310元/人,位列新疆最高,参合农牧民11.6万余人,参合率达99.83%,总资金规模达3600余万元,新增资金1285万余元,风险基金增加至300余万元,对于乡镇卫生院增加的120多万元支出,基金足以应对。
仅凭免费住院,是无法将农牧民留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关键是在基层能够看得好病。记者了解到,哈密市早在2004年就实现了乡村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的行政、业务、财务等全部由该市卫生局实施统一管理,近年来共为乡镇卫生院投入资金8000余万元,配发了X线机、呼吸机、B超、心电图、生化仪等设备,乡村医护人员全部为正式在编人员,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学历均为大中专以上。
“卫生院的医生经常去二、三级医院进修,医疗骨干还被派往北京、上海等地学习,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对于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水平,卫生院几乎可以与二级医院看齐。”刚从北京培训归来的大泉湾乡中心卫生院医师张琴说。
卫生院控费从被动变成主动
“每床日130元定额,结余归卫生院,会不会造成对患者的治疗不足?”
“住院不花钱,如何避免住院‘井喷’、挂床住院等现象?”
面对记者的提问,帅志红给出了答案。
哈密市各乡镇卫生院目前不开展手术项目,主要业务是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盆腔炎、轻度外伤、顺产接生等诊疗。通过对各乡镇卫生院病种结构和业务项目的直接管理,哈密市卫生局测算出近3年来,各乡镇卫生院平均住院日为7天、日平均住院费用为70元、参合人员年住院率11%(含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这组数据。
“既要让农牧民得实惠,又要给予卫生院不断发展的动力,还要有制度约束和有效监管,这是我们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帅志红说,床日付费制的第一要求是首诊负责、医疗服务必须到位,之后才是每床日130元定额、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超出部分由医院承担。如果未达到临床治愈就让患者出院,患者在20天内又以同一疾病入院或到其他医疗机构治疗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要由卫生院承担,相关医生和院长也要受到处罚。这样,既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又建立起了医疗机构可控制费用的自我约束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乡镇卫生院从被动控费变为主动控费,大处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的行为明显减少。
而床日付费制的另一条重要制约性规定是,乡镇卫生院辖区内总人口的住院率必须控制在11%以内,每超出此指标0.1个百分点,卫生院将面临被扣拨10%管理金的大额损失。这就制约了医院随意将门诊患者纳入住院进行挂床治疗的行为,医院会自觉将没有住院指征的患者留在门诊治疗,从而避免住院“井喷”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