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对基层医疗机构有“副作用”吗?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此轮3年新医改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其目标是在所有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307种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在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的同时,改变过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的局面。那么,基本药物制度对基层医疗机构有“副作用”吗?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允许配备使用非基本药物,但也并非无隙可乘。其对策一是要求扩大增补目录,名正言顺地延续用药习惯。目前各省增补目录中最少的有64种药品,最多的却有381种,品种差异性明显,一些价格昂贵的进口药品也进入了目录。二是以“不够用”施压,争取目录以外的变通。如一些地方允许其他常用药品的品种、销售收入控制在药品总品种、总收入的40%和30%以内,使医生有了用非基本药物获取提成,同时非技术需要加大基本药物用量以“达标”的机会。三是隐蔽购进、使用部分非基本药物,通过内外有别的两套台账建立“体外循环”。四是与药店合营或指派职工开办药店,“院内开方、院外卖药”变相使用非基本药物。特别是未实施医保门诊统筹的地区,群众门诊用药完全自费,实施诱导几乎没有难度。同时,由于综合改革不配套,一些地方片面将“零差率”作为政绩指标,增加了基层的补偿压力和生存困难,绩效工资更多是作结构调整的文章,增量有限而缓慢。本来就对“苦乐不均”不满的基层单位,对这项抓基层放高端、增加实际差距的改革难有积极态度。“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更是处在了政策阳光暂时照不到的角落。
基本药物发挥政策效用的前提,是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形成合理分工、运转流畅的分级诊疗体系,常见病、多发病患者主要在基层接受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治疗。但二级以上医院“高低通吃”,不会主动将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分流到基层,双方用药习惯、药品配备方面的差异被放大,大医院的处方在基层无药可取,反而成为阻碍双向转诊、与基层争夺病员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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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医改办宣布,截至7月底,全国基本实现了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给基层老百姓带来的实惠是“一降一升”。“一降”主要是指“零差率”销售后,百姓用药便宜了,有数据显示,目前各省份均开展了基本药物新一轮采购,基本药物价格比上一轮采购价平均下降了30% 。“一升”是指,老百姓医保报销的比例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