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儿童判死刑”引热议 专家称系群氓宣泄

程程| 2015-06-19 0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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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判死刑”不靠谱

 

常年专注于死刑复核的律师谢通祥称,《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中规定,对于拐卖儿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情节严重的主犯、累犯,偷盗婴幼儿、强抢儿童情节严重,将儿童卖往境外情节严重,拐卖儿童多人多次、造成伤亡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从重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判处死刑。

 

西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检察官陆叶认为,到底是否适用死刑,要看具体案件的情节是否特别严重,比如将被拐妇女儿童介绍给买家的“中介”也构成犯罪,但并未起主要作用,就不构成死刑。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教授洪道德认为,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一律判处死刑的提议“非常不靠谱”,毫无理论基础,与法律精神相悖。

 

他认为,若将人贩子一律判处死刑,不仅会让犯罪分子有破罐子破摔的心态,变成亡命之徒,“反正拐卖一个人是死刑,拐卖两个人也是死刑”,还会增加侦查难度、给被害人带来生命危险,“此类案件中被害人是重要证据,公安机关抓捕人贩子时,人贩子发现自己暴露了,很有可能会对被害人灭口。”

 

洪道德认为,传播这种言论会破坏社会及网络秩序,甚至可能构成犯罪。他举例称,如果审判机关依法对一起贩卖妇女儿童案作出判决,被害人家属若听信上述言论,可能会认为判得太轻,要求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容易促使不了解法律的当事人做出偏激行为,“该言论的发布者可能就要负一定责任,情节严重还会构成寻衅滋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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