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追责“男童干尸案” 因失职18人遭受处分

柒零| 2015-06-01 17: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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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饿死的王志强瘦的像“干尸”

【事件通报】

 

孩子如何在被寻找中一步步失踪

 

走失案移交后,办案人员询问110有无小孩走失报警记录,接警员回答“不知道”

 

死者王志强,男,汉族,户口本显示,他2003年4月19日出生于河南省息县。

 

满月后,即随父亲王新红(当过厨师,收过废品等)、母亲刁秀(在信阳市财政干校附近开理发店)来到信阳市,曾上过几年幼儿园,因智力稍差,没有进入小学,一直在家闲玩。走失前同父母居住在信阳市浉河区大拱桥村。

 

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果显示:

 

2014年10月2日上午10点左右,王志强从家中走失。

 

3日凌晨0时51分,信阳市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信阳市胜利路步行街有个男孩找不到家人,即指派老城派出所出警。老城派出所及时出警,将该男孩带至派出所了解情况,该男孩说不清父母姓名、家庭住址等情况。当日凌晨2时许,老城派出所将该男孩送至信阳市救助站。

 

2014年10月3日凌晨,信阳市救助站接收老城派出所送来的走失少年王志强。3日上午8时,信阳市救助站工作人员经过查看,发现王志强有点痴呆,将情况向带班领导进行了报告,带班领导安排将王志强送至信阳市救助站定点的流浪乞讨人员安置点—信阳市新天伦老人养护院托养。

 

2014年10月4日下午,王志强母亲刁秀到五星派出所报警,称其小孩已走失三天。五星派出所在了解了有关情况后,将该案移交给浉河分局案件侦办大队四中队。四中队指导员于当晚7点左右通过电话将有关情况向110指挥中心报告,并询问信阳市区是否有小孩走失的报警记录,指挥中心接警员回答“不知道”。

 

王志强母亲刁秀反映,王志强10月2日走失前已走失过2次,一次是从儿童福利院找回,一次是民权派出所送回。

 

“问题反映到哪个环节,哪个环节都履行职责了。但是,没有任何一个环节能在履职时进一步追踪、比对、搜索失踪人员信息。或者说,过场都走了,程序都履行了,但是,没有真正用心去做!这一次,王志强就这样和父母永远错过了。”一位知情人说。

 

孩子如何在被救助中一步步走向死亡

 

王志强出医院回到新天伦老人养护院后,饭量逐步下降,每餐进食较少

 

信阳市新天伦老人养护院是一家经民政部门审批的民营养老院,拥有2栋宿舍楼及附属设施,既收养社会老人,又托养救助对象(与市救助站签订托养协议)。王志强入院时,该院共有养护对象120多人。

 

王志强到新天伦老人养护院后,养护院将其安排在二楼的房间居住,房间共住6人。

 

据新天伦老人养护院工作人员反映,王志强开始进入养护院时话语较多,好动。在养护院期间,经常用力抓挠自己的面部,有时还抓挠身体。养护院一天三餐按时供应食物,可以保证养护对象正常需要。

 

询问和监视录像显示,养护院被托养人员的生活秩序基本有序,工作人员没有殴打托养人员问题,托养人员之间也没有互殴伤人现象。

 

2015年1月21日,新天伦老人养护院发现王志强身体不适,向信阳市救助站反映,救助站安排工作人员将王志强送至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医院采用头孢呋辛、感冒灵颗粒等药物进行治疗,王志强于2015年1月28日上午痊愈出院。

 

2015年1月28日,王志强出院回到新天伦老人养护院后,饭量逐步下降,每餐进食较少。

 

2月20日(农历正月初二),新天伦老人养护院院长蔡正红向前来查看的信阳市救助站工作人员反映,王志强不主动吃饭,身体瘦弱,工作人员答复让其进行观察。

 

由于新天伦老人养护院宿舍居住条件不够理想,3月30日,信阳市救助站将托养在新天伦老人养护院的99名救助对象,转移到罗山县康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转移当天,罗山县康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发现王志强身体瘦弱,并向市救助站反映,市救助站决定第二天将王志强接回治疗。3月31日上午,市救助站派车将王志强送至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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