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广州未成年被告人:犯罪低龄化,抚养纠纷多

程程| 2015-06-01 15: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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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儿童节,有些小伙伴过得并不好。记者近日查阅广州法院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工作报告《白皮书》,2007年至2014年,广州两级法院共受理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3.6万多件,其中刑事案件占17.99%,民事案件占41.22%。

 

其中,刑事案件的数量呈螺旋式下降,犯罪趋向低龄化,孩子们作案时越来越胆大。民事案中,维权路上的未成年人则成了“弱势”群体,近30%的抚养纠纷案件涉及非婚生子女,案件数还在逐年递增。

 

九成多判轻刑

 

数据显示,2007年至2014年,广州市两级法院共判处未成年被告人9801人,案件数量自2007年开始呈螺旋式下降。

 

其中,95.07%的未成年被告人被判处轻刑(指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共9318人。判处不用坐牢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率为27.35%。

 

低学历占九成

 

报告显示,广州市2007-2014年的未成年被告人中,非本地户籍被告人长期占全市未成年人犯罪的70%以上。他们多来自农村,大多未完成义务教育就辍学打工。

 

其中,学历为文盲的占0.76%,22.21%为小学学历,68.86%为初中学历。他们涉及最多的罪名是抢劫罪,其次为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

 

“文化程度低下导致其对社会的认识和辨别能力受到相当大限制,对法律知识更是所知甚少,法律意识淡漠。”有关负责人分析。

 

近半涉家庭纠纷

 

报告显示,2007年至2014年,广州全市法院审结的一审未成年人民事案件12792件,其中涉及抚养、探视、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5765件,接近案件总数的一半。婚姻家庭案件中,抚养纠纷又占了80.1%。

 

报告还显示,抚养、探望纠纷中,涉及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案件超过60%。他们的父母多在子女年幼时离婚,且离婚后矛盾未化解。抚养纠纷中,近30%为非婚生子女,案件数逐年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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