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医改闯关,须将定价权归于市场

程程| 2015-04-07 0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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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重庆市约千名尿毒症患者因新版医疗服务价格而不满,称“坚决反对透析涨价”。此事缘于5天前在重庆市正式开始实施的《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这不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还发人深思。

 

据悉,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调高了医护人员的诊查、手术、护理、治疗费用,降低了大型设备使用和检验类的费用。尽管患者诊治费用按照重庆市的说法是“总体平衡”,但对于需要终身治疗的尿毒症患者们来说,相关的治疗价格飙升了1-2倍,令其难以承受。

 

面对不满,重庆市长黄奇帆于4月1日组织召开了紧急会议,随后由重庆市物价局、卫计委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暂缓执行《2014年版》,恢复医改前的价格标准,并陆续退还新旧版本差价中患者多支付的费用。就此,实施仅仅一周的重庆医改,宣告失败。

 

有关此次医改失败的原因,各类分析已经纷纷登上报刊网络。例如,从政策制定的民主性出发的分析认为,方案从公布到实施,再到叫停,分别只用了2周时间,如此短暂的时间很难充分吸纳社会公众的意见,从而导致了方案公布后出现千人抗议的事件。

 

又如,有上海专家表示本次医改匆匆失败还要归咎于城市本身的问题,即重庆市在医保资金方面存在巨大缺口,呈现大量重复参保的人员,且人口老龄化极其严重,职工担负老人比例过重。此外,也有意见表示,在此次医改中深度卷入的社保局被排除在了医改方案的制定主体之外,而按项目(没有“按病种”)调价的医改思路也显得十分落后。

 

一系列的分析都不乏理据,虽然切口不同、视角迥异,但最终指向的都是医改失败的现实。然而,一项公共政策的制定,重中之重的还在于科学性的把握。何谓科学性,即必须尊重改革的规律。医保入不敷出,当然存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困境,按项目而不是按病种来调节价格,也势必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制造新的抗议主体。

 

政策的制定要广泛吸纳民意,这是确保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一个重要方面,违背了自然就要付出代价。不过最终,医疗服务还是一个市场,提供服务和享受服务都需是一种交易,都必须遵循价格权由市场来定的客观规律。

 

此前的多次医改,都存在下述这样一个问题:提高大病、慢性病的报销比例,同时提高医疗费用的名义价格,这样可以确保患者自费部分基本持平。这样做可以将医疗服务的供给方医院、药品和医疗设备厂商的蛋糕做大,同时满足了许多患者的心理预期或者大病患者对降低费用的期待。但最终,埋单的是社保体系,如果资金出现缺口,这样的游戏就无法继续。

 

重庆正是面临着这一困难,而走出这一困局,根本上必定不能是增加财政补贴——— 这是一个无底洞,而必须重新梳理医疗服务市场的价格。现有的医改无论如何调价,最终体现的都是政府垄断机制运作的结果,市场的力量被排除在外。

 

目前,所有的医疗服务价格乃至检测价格、药品价格,都是政府定价的结果,竞争的缺乏导致我们无法找出最优质的医生、设备和药品。行政化的医院在分配收入时过于看重级别和资历,而弱化了医术、贡献的作用。这些行政干预导致了医疗资源浪费严重,大量优质医疗资源被重复消耗在小病、开药上,优秀的医生精疲力尽,行医环境恶劣,医患矛盾重重。

 

医疗关乎人命,不是行政垄断的理由,正如粮食问题、衣着问题,何尝不关乎人的最基本生活,但在引入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后,问题迎刃而解。我们不应否认医改的特殊性与复杂性,但所有这些原因都不是拒斥医改走向市场化的障碍。

 

对于政府来说,退回监管者,而不是定价者的角色,将交易成本交由市场主体协商,只需提供一个尽可能公开公平公正的利益博弈平台,如今的种种乱象,都将会在博弈中被克服。毕竟,价格高低不应该由某一方说了算,彼此同意才是真正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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