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颖等6位明星起诉江苏一美容医院侵权
程程|
2015-04-03 09: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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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颖、柳岩、张馨予、张嘉倪、张振锁、王晓丽等6位明星,起诉南通维多利亚医疗美容医院侵犯肖像权、名誉权。6人要求医院停止侵权,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开道歉,同时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19万元。
据澎湃新闻网报道,3月31日,南通港闸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因林志颖等6位原告与南通维多利亚医疗美容医院达成庭外和解,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
此前的庭审中,原告代理人出示了被告官方网站涉嫌侵权页面的公证材料,证明被告未经6原告许可,擅自将原告照片用作被告主营的整形、美容项目文字配图,侵犯了原告肖像权。在该网站的显著位置标注了被告医院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商业宣传十分明显。
6名艺人认为,该医院所宣传的整形、美容内容,对他们的形象造成诸多负面影响,损害了名誉权。据此,参考自身的代言费用,6原告要求被告赔偿119万元,包括经济损失、精神抚慰金等在内的各项损失。
被告南通维多利亚医疗美容医院的代理人则认为,医院网站所用图片系工作人员的误用,且仅用作文字配图,目的是增加页面的观赏性,并不具有商业用途。在得知原告的侵权异议后,被告已经删除相关链接。
医院代理人说,文章中并未提及6位明星艺人的名字,更未提及艺人们曾做过任何整形、美容项目,不存在侵犯原告肖像权、名誉权的行为,也没有对6位原告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因此,被告对6位原告公开道歉、赔偿119万元损失的要求不予认可,但就误用照片行为,被告可作出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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