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转基因安全:要像药品一样监管转基因食品
“像药品一样监管转基因食品”
近日,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主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宋敏表示,转基因作为一项先进的技术,是必须要促进其发展的,但是产业化运用不仅要考虑技术性,还要有安全性和经济性。对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目前的问题是研发单位和生产者承担的责任过低,宋敏认为,转基因食品应像药品一样安全评价和监管。
12月5日,农业部披露转基因发展路线,转基因将按照非食用、间接食用、食用的步骤稳步推进。
2004年,宋敏辞去日本九州大学农学研究院副教授一职,作为中国农科院从国外引进的二级杰出人才,在中国农科院从事农业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研究工作10年。归国后,宋敏主持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专题”、农业部“转基因生物技术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等多个项目。
转基因存在风险但不等于危害
“拔颗牙医生都会给你讲一大堆风险。但风险不等于危害,不能说有风险就不能用它。”
新京报:目前,舆论对转基因食品的争论很大,你怎么看待这种争论?
宋敏:转基因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技术还是必须的,如果不能把握技术发展的前沿,将来肯定会落后和付出代价,不能说有风险就完全抛弃了。关键是要在规避风险的情况下去利用,要建立一套可靠的规避风险的机制。
治病的药品大多也有副作用,拔颗牙医生都会给你讲一大堆风险。但风险不等于危害,不能说有风险就不能用它。
新京报:你支持推广转基因食品?
宋敏:有风险可以用,但问题是怎么用。我认为一定要建立一套可靠的安全评价机制和监管体系。
中国和其他国家一样也采取了由政府主管机构负责对转基因产品进行安全评价审批的过程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基本出发点是认为生物技术具有潜在风险(有风险推定),因此与转基因生物技术相关的各阶段活动都要进行安全性评价并接受严格管理。
转基因安全评价实际上都是个案,针对每个转基因产品要一个一个评价,而不是就整个转基因产品说它安全还是不安全。
应加大研发和生产者的安全责任
“政府的责任多了生产者的责任就少,结果就给一些不负责任的生产者保留了生存空间。”
新京报:对于转基因食品安全,中国现在有没有建立一套严格的评价体系?
宋敏:中国也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建立一整套转基因安全评价和监管体系。我觉得有一个问题是,要慢慢加大转基因的研发和生产者的责任,就是谁来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承担责任。
把安全责任归结到转基因生产和研发单位,政府只是做中间监管,既代表生产者的利益,又代表消费者的利益。
要不然,就可能出现生产者和研发者只片面追求产业化带来的利益,一旦出现问题后都有政府兜底的局面。这种责任与利益的不对等也是导致国内转基因产业化中出现的监管难的根本原因。
像现在一个医药公司生产一种药品,它要进行一系列的安全实验,这些实验企业要承担费用,去找评价机构来评价它。一旦出了安全事故,主管部门有权责令生产企业向消费者赔偿,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转基因食品也应该采取这样一种安全评价和监管模式。
新京报:你觉得中国目前规避风险的机制运行怎样?
宋敏:整个制度,包括安全评价体系应该都是和国际接轨的。
国外的责任主体是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据调查,国外搞一个转基因植物品种,大概是花1.3亿美元。其中,申请安全证书、安全评价的费用大概是3500万美元。也就是说在整个研发成本中大概30%是用来做安全评价论证的,这个费用由研发单位和企业来承担。将来进入市场后出现问题,生产企业是要承担责任的。这样一来,研发单位和生产企业就自然不会将自己都觉得没有把握的技术成果和产品推向市场。
中国现在的问题是研发单位和生产者承担的责任过低。生产单位往往只看到产业化可能带来的收益,没有考虑风险成本。
新京报:那你觉得政府目前是承担一个什么角色?
宋敏: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应该是处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中间的裁判地位,而不是风险责任的直接承担者。政府的责任多了生产者的责任就少,结果就给一些不负责任的生产者保留了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