镉污染致广西一村庄骨痛者不断 体检报告封存9年
“秧苗都死了,找到锌矿上让他们来看看,他们不理,后来又找到县环保科,领导也不理。他们说是我们自己堵截污水沟引用污水灌溉搞成这样。”吴仕民当时是常屯第四生产小组组长,他记得矿上有人“警告”他“再闹找公安把你抓起来”。
1999年,吴仕民等村民将大新铅锌矿起诉至南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那就打官司吧。”1999年,吴仕民召集第四生产小组的200位村民,每人集资280元,将大新铅锌矿起诉至南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封存于土壤半个世纪的秘密被揭开。2000年,广西环境地质研究所受法院委托,对常屯农田受污染状况的调查报告显示:被鉴定的34亩耕地(属常屯第四生产小组的部分耕地)已被污染,主要污染物为铅、锌、镉、汞等。以当时实行的《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为参照,农田灌溉一类水含镉应小于0.005mg/l,而所取灌溉水样镉含量为0.087mg/l,这意味着超标17.4倍;而所取土样镉最高超标达29.1倍,值得一提的是,鉴定机构参照的是三类土壤标准,若以二类土壤(耕地)标准(镉含量小于0.6mg/kg)计算,土样最高超标达48.5倍。
而此后法院的判决书显示,经检测,被污染区稻谷均含有害污染物镉成分超过国家规定标准11.3倍。
村民的维权实验以胜诉告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2001年9月判大新铅锌矿赔付常屯第四生产小组经济赔偿和土地改良费总计32万余元,并限大新县铅锌矿三月内按国家排污标准治理好排污设施。
上述经济赔偿在当年被执行到位。但2001年底,因矿源枯竭,大新铅锌矿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批准破产,这个国营矿输在崩盘前夕,留下未了残局。
直到13年后,大新县环保局副局长赵绍林向澎湃新闻坦承,因县级财力有限,常屯耕地的重金属污染源——矿洞地下污水至今未阻断,今年中央刚批复一项2000万的矿洞治理专项资金,但项目尚在前期可研和环评阶段。
广西大新县,裸露的山坡中可见红黄色的印记。
澎湃新闻沿着常屯的灌溉水源溯流而上,接近尾矿库处水呈混浊的红黄色,被暴雨裹挟着废矿将山坡冲刷出黄色印记。黄贵强家的耕地距离这条灌溉渠水平距离不到半米。
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陈能场长期关注镉,在他看来,这种重金属又特殊又棘手———迁移性强,极易进入土壤被植物富集再经食物链进入人体。
“骨痛病人”尿镉最高超标近5倍
2000年至今,黄贵强被一种“怪病”纠缠而丧失劳动能力:手脚关节处肿胀、剧痛不已,发病时周身麻且疼不能动弹。如今,他的双手从手腕到手背上凸出大大小小的疙瘩,手掌变形无法正常握合。
大约在同一时期,他的二哥黄富强也患上这种病,他们常常靠止疼药扛过发病期。而他的大哥黄进强在瘫痪10年后于2013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