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制毒3公斤被判死刑 判刑后与妻子相拥哭泣
让别人修理厨房,给一包毒品抵工钱?
在昨日越秀区宣判的另一宗贩卖毒品案中,男子易某自称在2014年6月24日下午,吸毒人员黄某到他家中帮助修理厨房。之后他由于没钱支付工钱,以1小包毒品抵偿维修费100元。
黄某离开易某家后,在越秀区大德路附近被警方盘查。警方当晚就将易某抓获归案,并在其家中缴获海洛因2包,冰毒1包,电子秤一把。
法院认为,证据显示,易某明显是在贩卖毒品,还抵赖翻供,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四成毒贩吸毒
今年1月至10月,广州两级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共计1925件2146人。
从判处刑罚的情况来看,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的人数为369人,占全部毒品罪犯人数的17.19%。
从犯罪主体来看,非本地户籍人员1442人,占全部毒品罪犯的67.19%。
从前科情况来看,毒品再犯为244人,占全部涉案毒品罪犯人数的11.37%,累犯(不含毒品再犯)为222人,占全部毒品罪犯人数的10.34%。
另外,罪犯本身即为吸毒人员的有948人,占全部毒品罪犯的44.17%。
趋势
市内毒品犯罪向郊区转移
广州中院根据今年前10个月的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及2009年至2013年广州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统计材料分析认为,广州的毒品犯罪近6年来呈现以下特点:
犯罪类型多样。广州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基本涵盖了刑法所规定的全部毒品犯罪罪名,但从总体来看,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犯罪在整个毒品犯罪案件中所占比例最大,多达94.63%。
犯罪主体复杂。非洲等外籍人员从事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流动人口从事毒品犯罪的问题突出,毒品累犯、再犯的现象较为严重,吸毒人员进行毒品犯罪的亦占有相当大比例。
毒品种类繁杂。以传统的海洛因作为犯罪对象的毒品犯罪虽然仍占有较大比例,但以化学方法制造的甲基苯丙胺(冰毒)、氯胺酮等新型毒品的毒品犯罪则呈上升势头。
数量差异明显。以贩养吸的个人小额毒品犯罪占有较大比例,但作为毒品源头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经常动辄涉及数公斤甚至几十上百公斤毒品。
犯罪手段隐蔽。毒品犯罪分子不断变换犯罪手段以逃避打击,比如通过人货分离、雇佣“马仔”、体内藏毒等方式从事毒品犯罪,增加了抓捕、取证的难度。
毒品流向分散。既有大量毒品从非洲、东南亚等境外及外省市流入广州,又有相当数量的毒品从广州流向内地甚至境外,在市内毒品犯罪呈现出从中心区域流向周边区域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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