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出生7天被认定“死亡” 火化前“复活”

晓息| 2014-09-30 15: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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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安徽合肥出现一起“死婴复活”事件。一名出生仅7天的男婴被认定死亡后,送往殡仪馆进行火化时,被殡仪馆的工作人员例行检查中发现,男婴竟还活着,随后被送回医院抢救。而对于男婴是死后"复活",还是一开始便没有死而被“弃疗处理”了呢?

 

知情人透露,男婴患有重症,家属放弃治疗,委托医院处理。男婴被送往殡仪馆前曾在新生儿内科住院治疗,男婴是在去世前就被送走的...记者在对新生儿内科工作人员进行采访时,被以不是领导、不知道等理由拒绝采访。种种迹象显示,婴儿死而复活一事却存有疑点。

 

历年来,重症儿被遗弃、弃疗的现象并不鲜见,在我国不少地方都存在类似的弃婴事件。高额医疗费用、家庭无力承担、担心孩子有后遗症,不愿长期付出抚养成本等,成为了重症儿被遗弃的重要原因。而医院则成为了处理重症儿的代理之所。

 

无论从法律还是从伦理上讲,家属放弃治疗重症儿都是违法和受谴责的。孩子出生到世上只要存在,就有生存的权利,任何父母、机构都无权剥夺。父母遗弃重病婴儿一事,不仅是对生命的亵渎,更是对人权的侵犯,应受到法律的惩处和道德的谴责。

 

随着我国病重弃婴事件的增多,国家应进一步的完善对弃婴者的惩处的法律条文制度,严厉打击重症弃婴者。同时加快建立以民政、卫生、教育、社区等为构成的国家监护体系,合力给被遗弃病儿的治疗、成长构筑一张“可靠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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